一、监视居住改刑事拘留是必经阶段吗?
监视居住改刑事拘留不是必经阶段,监视居住是可以转刑事拘留的。监视居住和拘留都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监视居住还是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公安机关能够采取的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而按照法律当中做规定,有的时候监视居住是可以直接的转换成为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监视居住,就一定要转换成为刑事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是否更明智?
500人看过
-
监视居住变更刑事拘留需要解除监视居住吗?
268人看过
-
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限
435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的阶段是什么
176人看过
-
被判监视居住有几个阶段
158人看过
-
刑拘转变:从监视居住到刑事拘留
449人看过
-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几个阶段?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被判监视居住有八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批准监控居住报告,第二阶段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三阶段是确定和宣布监控居住地,第五阶段是交付监控居住环境,第六阶段是登记监控居民备案,第七阶段是监控居住调查和监控居住案件。
-
刑事拘留被羁押如何改为监视居住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2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下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
-
刑事拘留改监视居住是好是坏?该如何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2是好的,一般刑事拘留是可以转为监视居住,这是针对于刑事拘留到期之后执法人员仍然需要侦查而变更强制措施的行为;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离开自己的住所,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
刑事拘留能不能监视居住?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7监视居住期间能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
被判监视居住有几个阶段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2被判监视居住有以下阶段: 1、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申请、批准监视居住的措施。 2、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监视居住的执行阶段。 3、完成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