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20:20 429 人看过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能代表国家赔偿的目的功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看出,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较为原则,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具体适用问题讨论如下:

一、责任的承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法院审理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案件中,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唯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考虑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说,一般的精神损害主要而且首先应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精神补偿方式,只有对那些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在适用前几种方式不能弥补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时,才适用物质赔偿的方式。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情形下,还应当注意要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精神侵权责任的承担范围和方式,但这一规定存在较多限制,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补救。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第一,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造成公民、法人财产损害,如果财产所受损失虽小但造成很大影响的,或者财产所受损失严重的,国家应当赔偿受害公民由此而产生的精神上的损害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商誉受到的损害。第二,国家对精神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可单独适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用了一个并字,限制了受害人的求偿请求权。此外,法院可借助媒体的力量,督促赔偿义务机关自觉履行义务,在赔偿义务机关拒不履行义务时,也可借助媒体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有关费用开支可从赔偿义务机关的账户内依法划拨。

二、严重后果的界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适用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前提就是国家机关的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所谓严重后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侵权的情节。具体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的方式、方法,侵权的场合以及侵权的次数,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等等。侵权的情节不同,造成的影响、损害程度就不同,侵权的情节越严重,就越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2、对受害人身体、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或者身亡的;造成受害人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造成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家庭生活长期困难的等等,都可以认定为造成了严重后果。

3、对受害人精神的影响。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国家赔偿法之所以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就是考虑到了国家机关的行为对受害人的精神产生了实际的损害,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越大,相应的抚慰金就应该越高。例如公民因国家机关的行为使精神遭受较大打击,从而患有严重程度的精神疾病,那么就可以认定是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抚慰金数额的确定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虽然离不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在裁量时也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确定赔偿数额的参照标准,可以适当参照民法中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评定的有关规定。由于公法中的精神损害与私法中的精神损害有一定的差异,因此,确立两者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异。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当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1、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如果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越大,则其承担的责任也应当越重。

2、侵害的具体情节。包括实施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侵害的具体情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大小。一般而言,侵害的手段越恶劣、场合越公开、行为方式越粗暴,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就越大。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后果。这是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4、侵权机关事后采取弥补措施的有效程度。侵权机关事后采取的弥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侵权机关对待侵权的态度,同时对受害人的精神状况也有相当的影响。侵权机关事后采取的弥补措施越有效,则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越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四、抚慰金的分割

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抚慰金的分割原则,一般由法官自由裁量。笔者认为,对于死亡的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遗产,亦不能视为遗产,法定继承不适用于抚慰金的分割。遗产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精神损害既没有引起死者现存财产的减少,也没有导致未来可得利益的丧失,而且,抚慰金产生于死者死亡后,因此,它不能归入遗产范畴。更重要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的抚慰,而是对与死者有着特定亲属关系的人的抚慰。抚慰谁,谁就有权获得抚慰金,如果将其视为遗产进行分割,无疑侵犯了抚慰对象对抚慰金的所有权。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生者的抚慰,特定对象获得抚慰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意味着抚慰金应当对所有近亲属均等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他们均是所有权人。

对于死者,不同的人的精神痛苦、精神受损程度是不同的,我们应当综合考虑抚慰对象的精神受损程度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分割,并不能笼统地规定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平均分配给配偶、父母和子女。这是因为,不同抚慰对象的精神受损害程度不同,有大有小,精神痛苦大的,应当适当多分一些抚慰金。一般而言,法官可以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来考察精神痛苦的大小:其一是与死者的亲缘关系,是父母子女,还是夫妻乃至兄弟姐妹,根据亲缘的远近,痛苦程度显然会有所不同;其二是与死者的生活密切程度,与死者共同生活、紧密联系者显然受到的痛苦要大一些;其三是死者的死亡对生者今后生活以及精神的影响,影响大的其精神痛苦肯定更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的继承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法律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这种请求权是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人身权的延伸,离开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就无从谈起了。也就是说,自然人只能就自己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替代他人主张。但当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变成了具体的财产债权时,就可以让与或继承。司法解释上就此作出了两个例外规定,第一个例外即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此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转化为明确的债权。第二个例外即受害人死亡前已向法院起诉,其近亲属可以作为继承人继续诉讼。两种例外成立的前提是金钱数额必须已明确。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3-27
    185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条件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3、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可以获得精神赔偿的情形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
    2023-02-08
    425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范围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
    2023-04-03
    322人看过
  • 最新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针对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最高法院7月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针对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按照最高法院的这一《意见》,以后类似张氏叔侄获得高额精神赔偿的情况将成为历史。省高院赔偿办表示,这是由这类责任方式的抚慰性质决定的,抚慰不等同于赔偿,也符合国家赔偿有限赔偿的基本属性,更有利于裁量的参照把握和同类案件审理的相对公平。近年来,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从无到有,但赔偿标准却不统一,有高额精神
    2023-02-04
    166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说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应当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并要求侵权人赔偿,如果先就财产损失提起赔偿并且法院判决后,再以同样的事实或理由另外又提起精神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三,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1、人格权受侵害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相关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
    2023-02-04
    126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第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说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应当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并要求侵权人赔偿,如果先就财产损失提起赔偿并且法院判决后,再以同样的事实或理由另外又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第三,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有以下几种(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
    2023-04-14
    29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 更多>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注意事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注意事项: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标准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网友提问: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律师解答: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
    •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9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0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