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有什么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52:26 343 人看过

双方不是真实离婚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虚假离婚有哪些,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一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则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因此,“假离婚”后的法律效果是,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债务属于一方债务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虚假离婚相关文章
  • 常见的虚假广告表现有哪些
    1、在广告中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2、在广告中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3、在广告中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4、在广告中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5、在广告中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6、在广告中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7、在广告中对用途单一的商品谎称多种用途。8、在广告中对失效的商品谎称首次生产。9、在广告中对未定点生产商品谎称国家定点生产商品。10、在广告中谎称原产地消费者误认为品质优良。11、在广告中非进口商品谎称进口商品,以此提高产品品牌。12、在广告中对非先进技术生产的商品谎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13、在广告中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14、在广告中对交易资料弄虚作假。
    2023-05-01
    287人看过
  • 房地产虚假宣传有哪些表现?
    一、什么是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地方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房地产广告既是房地产整合营销策略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房地产广告策划的实际执行方式,也是房地产产品销售所发布的广告形式。房地产广告的发展始终与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联系到一起,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行业进行营销发展的第一个基本环节,必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对某些楼盘来讲,优秀的房地产广告与房地产项目甚至保持着唇亡齿寒的关系。同样的,房地产广告对购房者是否决定购买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二、房地产虚假广告有什么表现据调查,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诚信状况的满意度非常低,其中房地产价格透明性和广告宣传真实性的满意度指数水平最低。广告宣传已经不能让购房者信服。另据有关机构的调查,有50%的消费者根本不相信房地产广告
    2023-04-12
    461人看过
  • 虚假诉讼的六种表现有哪些
    一、虚假诉讼的六种表现有哪些包含以下十种情况之一即构成虚假民间借贷诉讼:1、出借方在案件中有明显迹象表明其并无出借款项的能力;2、出借方在提起诉讼时用以支持其主张的事实与理由与常理相悖甚远;3、出借方无法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债权凭证,或所提供的债权凭证存在被伪造的嫌疑;4、当事人双方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频繁参与同类型的民间借贷诉讼;5、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席审理该案的法庭并委托代理律师,而代理律师对于借贷事实的陈述含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6、当事人双方对于借贷事实的发生并无任何争议,或者其诉求与抗辩明显违背常识;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第三方的其他债权人提出了具有事实依据的反对意见;8、当事人在其他相关纠纷中存在以极低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9、当事人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主动放弃自身权益;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4-04-16
    220人看过
  • 虚假发票的常见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是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且入账发票正规,但发票开具的内容与业务背景不相符。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出于规避监管或销货方为了偷逃税款等目的,不遵循真实的业务背景,通过非正常手段为购货方提供发票入账或找第三方借用发票,或以其他发票顶替,使购货方得以规避相关行政审批。二是发票真实但编造虚假业务背景,以达到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或骗取银行贷款等非法目的。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主观故意虚开发票,利用虚假业务背景的发票入账,或者找第三方代开无真实业务背景的发票,通过发票证明其虚假的业务背景,再通过销货方提现后存放在账外,以脱离正常的财务监管。三是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但入账发票虚假,销货方少计收入偷逃税款。此类形式主要是销货方为了达到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等目的,为购货方提供虚假发票,而购货方未认真审核发票,造成虚假发票入账,一定程序上掩盖了销货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业务背景及入账发票均为虚假,以便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一
    2023-03-29
    368人看过
  • 虚假转让债权是什么意思,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是什么
    虚假债权转让的意思指的是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将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务错误打包转让给其他人。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包括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变现抵押物,借款合同手续缺失以及新贷还旧贷的情形。一、虚假转让债权是什么意思虚假债权转让的意思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的债权进行转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二、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是什么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1.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2.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
    2023-06-05
    442人看过
  • 虚假销售罪的表现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真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是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10、欺骗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2023-06-24
    211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常见表现
    1.制造虚假合同制造虚假合同是虚假民事诉讼“造假”的常见方式,就是利用假合同制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捏造虚假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制造虚假的债权债务诉讼,其目的往往是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的胜诉判决来合法地转移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致使案外人对该当事人的债权无从实现。2.制造虚假借据这也是虚假民事诉讼“造假”的基本方式之一。虚假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是指非金融机关的双方当事人捏造虚假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并提起主张虚假债权的民事诉讼。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主要证据就是欠条,而伪造欠条对于有意通谋的当事人易如反掌,正因如此,虚假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能够被大量制造,并在整个虚假民事诉讼中占据很高的比例。3.虚假离婚虚假离婚纠纷诉讼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虚假民事诉讼类型,案发的比例比较高。所谓虚假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并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而是基于不法目的而提起的假离婚诉讼。当事人之
    2023-04-17
    405人看过
  • 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
    1、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二是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人为编造的财务报表,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表,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更难以识别,常见的手段有:(1)调整收入确认方式,使利润虚增或虚减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收入确定方式:A、销售行为完成(商品已销售,商品发出,取得权利;劳务已提供),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B、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C、按合同约定确认,主要指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同时规定,在确认营业收入时,还应扣除折扣、折让、销售
    2023-12-14
    322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一、虚假诉讼罪的结果1.“严重侵害”关于虚假诉讼罪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刑法修正案(九)》作了专门规定,限定为“严重侵害”。立法原由。刑法条文作此修改是为了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相协调。普通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已有《民事诉讼法》进行规制。刑法的制裁措施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发动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最后性的特点,即只有在行为超出了其他法律的规制范围时才能受到刑法的评价。只有当行为达到了“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时才能适用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侵害”的地位。“严重侵害”属于本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成立“严重侵害”不仅需要违法事实,而且需要责任。立法者作此规定主要
    2023-02-25
    449人看过
  • 虚假离婚或假离婚是指什么
    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受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基本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②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规避计划生育、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③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离婚登记。④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引起纠纷。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
    2023-04-25
    301人看过
  • 虚假公司偷税漏税有哪些表现?
    虚假公司偷税漏税的表现如下:1、纳税人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纳税;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方式,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3、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较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并扣除税款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纳税是否会坐牢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纳税,逃税数额较大的可能会坐牢,具体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逃避纳税额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
    2023-06-26
    298人看过
  • 虚假财务报告有哪些表现形式
    1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原始凭证失真;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是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文”和“琼*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
    2023-12-02
    233人看过
  • 假离婚具体怎么表现,假离婚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一、假离婚具体指的是什么情况虚假离婚,或称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1、通谋离婚。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2、欺诈离婚。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二、假离婚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
    2024-04-12
    194人看过
  • 离婚时虛假债务有哪些表现
    一、离婚时虛假债务有哪些表现(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二、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
    2023-06-0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离婚,指的是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并没有真实的离婚意图,而是通过双方的串通和对方的欺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生效了的,就有法律效力,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婚姻关... 更多>

    #虚假离婚
    相关咨询
    • 虚假离婚在实践中的表现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双方不是真实离婚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等。 二、附
    • 离婚案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 (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 (三)如果是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
    • 卖房者虚假宣传不维权有什么表现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9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局进行投诉,有相关的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3、合法制造舆论,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
    • 股东出资的虚假表现是指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4
      虚假出资实践中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第一,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登记;第二、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第三、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四、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第五、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
    • 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及离婚纠纷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