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
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如下:
1.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4.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二、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具备什么内容
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所提供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薪资等事项;
3.合同订立的时间以及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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