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取得具体要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01:47 154 人看过

股权取得需要这些条件:

1、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2、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二级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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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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