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上诉的案件移送法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10:31 282 人看过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一、管辖权主体

(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

(2)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该条更明确规定异议主体为被告。

(3)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否则,其不应向该法院起诉,即使其后来发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也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来否定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4)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说明其已经承认原告的诉讼行为,那么他应受约束不能再对原告选择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不申请参加诉讼而另行起诉,假如他申请参加诉讼,则表明他承认和接受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对受诉法院管辖有异议,则完全可以不参加诉讼而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与案件移送有什么区别?
    一、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与案件移送有什么区别?管辖权的转移和移送管辖虽然都是将行政案件由一个人民法院转给另一个人民法院,但二者有实质的区别:(一)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院,其转移的是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行政案件。(二)管辖权的转移只能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三)管辖权转移应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否则不得转移。下级人民法院只能提出管辖权转移的建议;移送管辖则不需要经过其他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二、管辖权转移的概念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
    2024-01-30
    310人看过
  •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可以异议吗
    一、民事案件移送管辖可以异议吗?民事诉讼对移送管辖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1、案件已经受理;2、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3、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三、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
    2024-01-19
    41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按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将案件进行移送时间没有规定,由法院按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确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涵义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
    2023-08-15
    17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上诉案卷移送的时间是否有规定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案卷移送的时间是否有规定?管辖权异议上诉案卷移送的时间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04-16
    438人看过
  • 因管辖权异议移送的案件多久开庭
    在法定范畴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开庭日期,然而根据相关法规,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刑事案件有两个月的期限限制,此期限为最大值,不得超出;而针对民事纠纷案件,则需要在六个月之内予以裁判。2、当法院收到关于异议申请的请求时,有义务在最短15日的时间内作出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2024-05-16
    345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案件需要交诉讼费吗,移送管辖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移送管辖的案件需要交诉讼费吗移送管辖的案件需要交诉讼费。原来受理的法院有义务在移送管辖时一并将你已交的诉讼费也一并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你不用重新交纳诉讼费。《诉讼收费办法》第14条规定,移送的案件,原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受案件的人民法院。二、移送管辖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三、移送管辖的案件可以再次移送吗管辖权移送没有规定次数。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
    2022-05-24
    292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向上法院法院进行移送吗
    一、移送管辖向上法院法院进行移送吗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移送管辖后多久后才能立案移送管辖后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第八条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
    2023-06-03
    428人看过
  • 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指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条件如下: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对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11-16
    11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全卷移送吗?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全卷移送吗?需要全卷移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二、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前文已经述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
    2024-01-13
    223人看过
  • 上下级法院能否移送管辖相关案件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
    2023-06-29
    1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情况下移送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者一罪正在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移送上级人民法院。2、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情形(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
    2023-03-01
    296人看过
  • 法院移送管辖案件如何缴费?
    如果是法院裁定的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是不需要重新缴纳律师代理费的。但是需要原法院没有实际的审理案件,而此时的移送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而在移送的时候,一般发生在同级的法院之间,但是不排除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移送。法院裁定移送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无需重新交纳律师代理费。因为法院裁定移送管辖,原法院并没有实际审理案件,移送只是程序上的问题。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很明确,是直到一审终结时止。移送管辖,一案件尚未终结,所以,律师必须继续代理,直到接收案件的法院作出判决时为止。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一)移送管辖
    2023-06-17
    427人看过
  • 如果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吗?
    一、如果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吗?管辖异议成立可以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异议不成立的会被法院驳回。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得到受理之后再准备诉讼。各级法院不是所有的诉讼案件都会予以受理,受理范围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
    2023-02-01
    106人看过
  • 同级法院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
    一、同级法院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重大、复杂案件;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
    2023-06-03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案件的法院依法管辖移送能否上诉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
      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
    • 关于原对案件移送管辖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6
      原对案件移送管辖异议的规定是作出裁定之后异议成立的话,将会适用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律规定,将其移送给相关法院进行受理。如果说受到移送的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并不属于本案的管辖范围,那么应当报请市法院来进行相应的指定管辖。
    • 移送的案件可否提起管辖权异议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移送的案件不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只有之前没有移送过,并且没有被移交过的民事案件,案件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请求,才有可能会被法院受理。并且根据规定,任何的民事纠纷案件,只能被移交以此一次,在移交之前还需要先告诉案件的原告。
    • 对移送管辖上诉案件法院会受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0
      对移送管辖上诉案件法院会受理,此时只需要提交一种民事诉状即可,并不需要提交其他的辅助材料,并且任何民事案件的被告,若是对案件的管辖存在异议,认为可以由其他的法院来受理,就必须要在提交民事答辩状之时,就一同提交移交管辖权的请求。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30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按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将案件进行移送时间没有规定,由法院按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确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