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24:35 79 人看过

征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依法起诉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土地征收合同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征地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履行土地征收合同申请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三、征地补偿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重要条款的规定合法合理;

3、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等要件。

四、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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