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徐某将其自建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张某,转让价格为17万元,张某支付15万元,尚欠房款2万元。该房产所占土地系某居委会转让,未取得任何许可证及亦未办理报建手续。张某受领该房屋后就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2014年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剩余房款2万元。
【评析】
对于本案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因徐某向张某交付房屋后,张某即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故不宜将该房屋返还给徐某,张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剩余房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但应相互返还,否则有变相认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合同双方应相互返还。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部门不会给予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徐某房屋所在的小区是建在村委会转让的集体土地上,该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使用权仅限于本村村民,小产权房依法不得对外销售。张某并非某村民委员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不能购买涉案小区的房屋。因此,徐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如果因为张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不宜将该房屋返还给徐某,张某按照约定支付剩余房款,有变相认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有误导小产权房买卖行为,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小产权房买卖离婚如何分割
261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如何请律师?
73人看过
-
小产权买卖怎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346人看过
-
买小产权房没有自建房合同如何处理
116人看过
-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购买了小产权房如何维权
112人看过
-
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80人看过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如何处理,小产权房纠纷,如何处理,大房二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
-
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分割,如何处理?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False]》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使用房屋的一方应给对方适当补偿。由于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有些地区的法院对小产权房会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您好,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
-
买小产权房卖方违约如何处理,有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买小产权房卖方违约的处理方式是: 1、买方可先与卖方沟通,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3、卖方配合的,买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开发商违约要求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如何处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1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 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同时,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
小产权房买卖双方如何过户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51.小产权房不能买卖过户。 2.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3.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4.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