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9:55:27 288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具体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等各种情形。

一、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违法等。

二、工商局撤销登记的情形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就必须撤销: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六)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七)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有效的行政处罚该如何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探讨行政诉讼中证据无效的情形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 书证;2. 物证;3. 视听资料;4. 证人证言;5. 当事人陈述;6. 鉴定结论;7.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
    2023-11-20
    398人看过
  •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中的确认判决
    一、怎样理解行政诉讼中的确认判决行政诉讼中的确认判决,指法院通过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一种判决形式。按照结果可分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与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是怎样去确定1、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原告知道或者
    2024-01-23
    482人看过
  • 婚姻确认无效的行政诉讼
    如果确定婚姻无效是婚姻登记无效的,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无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
    2023-04-22
    498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确认无效合同的诉讼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基本案件”原告张健与第三方侯*芬有母子关系,与被告张荣、张欢有姨侄关系;被告张军是原告张健的叔叔。因为张健的父亲张敏患有精神分裂症,侯芬和张敏的关系破裂。1996年,法院决定离婚。法院还裁定,他的女儿张波应由侯逸芬抚养,儿子张健应由张敏抚养。价值4500元的三间西房属于侯逸芬,五间北房属于张敏。后来,张敏被北京安定医院窦店分院确诊。他目前的精神状况正常。1996年9月15日,张敏与张荣、何安、张君、张欢、徐青进行了谈判,并为五名被告张荣、何安、张君、张欢、徐青签订了礼品合同。合同中所述礼物的原因是张敏及其年幼的长子张健因病无法照顾自己的财产。张敏和张荣于同日在公证处公证。在公证处的采访记录中,张*荣等人表示,虽然他们办理了礼品公证,但他们实际上是代表自己照顾他们,以避免在此期间发生房地产纠纷。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公证处为张敏、张荣等人出具了公证书。1996
    2023-05-07
    246人看过
  • 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无效行政判决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有以下情形,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形;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管理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并能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享有国家行政管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机构并不等于行政主体。除行政机构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权,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行为没有依据的情形;3、行政行为具有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一、结婚登记的步骤有什么?(1)申请。要求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2)结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2023-06-28
    385人看过
  • 行政判决的种类和适用情形
    一、行政判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二、行政诉讼再审情形《行
    2023-02-23
    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适用裁定的情形包含哪些?
    行政诉讼中适用裁定的情形包括: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4-05-08
    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合同诉讼时效怎么确认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行政诉讼时效的效力(一)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二)行政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9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
    2023-07-28
    2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什么情形中止执行
    行政诉讼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诉讼案的法院裁定管辖指的是什么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2)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形下指定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
    2023-02-16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选择管辖的适用情形
    一、行政诉讼选择管辖的适用情形行政诉讼中,可以选择管辖的情形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
    2023-04-20
    205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有: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
    2023-06-19
    250人看过
  • 行政判决变更撤销确认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
    1、行政判决变更判决变更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变更。《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2、行政判决撤销《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3、行政判决确认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一、行政判决的特点1、强
    2023-04-04
    93人看过
  •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是行政诉讼纠纷吗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属于行政纠纷,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国家行政机关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纠纷。如何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一、如何确认合同无效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
    2023-08-03
    472人看过
  • 法院适用什么法律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行政协议无效的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
    2023-06-11
    23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离婚案件中适用缺席审理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开庭。因此也并不是说在离婚案件中,只要被告方不出庭,那么就一定可以进行缺席审理。
    • 如何确认行政诉讼判决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7
      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一种判决形式。按照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结果,可分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与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作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判决。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
    • 民诉中适用决定的情形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8
      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也很广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适用于下列问题: (一)申请回避。 (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三)当事人申请顺延诉讼期间。 (四)审判监督程序事项。以上决定中,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行政诉讼判决书是怎么确认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第一、维持原审判决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对原审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对撤销部分作出的改判内容。如无需作出改判的,此项不写)。” 第三、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
    • 行政诉讼是如何确认判决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7
      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一种判决形式。按照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结果,可分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与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作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判决。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