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如何评估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22:02:02 202 人看过

看具体情况。事故发生后,各方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财产损失。协商不成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评估机构,当事人可以选择评估机构进行损失评估。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评估需要哪些手续

1.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如何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1、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交通;2、现场勘验、检查;3、调查有关情况;4、进行有关的检验、鉴定;5、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一、对其评估时能不能扣押车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
    2023-03-22
    80人看过
  • 事故后如何评估车辆损失?
    发生事故后需要进行车损鉴定的,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他们鉴定后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范围是:车辆维修的维修费用、必要的停车费、车辆贬值损失等,侵权人均应予赔偿。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2023-07-16
    4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二、评估的时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检验、鉴定中,对于财产损失评估的时限没有明确要求。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发起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
    2023-02-20
    2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二、评估的时限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发起人四、不能因为评估扣留事故车辆五、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的操作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正文阅读】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二、评估的时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检验、鉴定中,对于财产损失评估的时限没有明
    2023-06-15
    1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评估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
    2023-06-15
    1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评估与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2、在事故发生后七日内作出鉴定结论;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急要点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严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999求助。非机动车与人发
    2023-07-05
    9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事故后如何评估损失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3
      看具体情况。事故发生后,各方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财产损失。协商不成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评估机构,当事人可以选择评估机构进行损失评估。
    •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中的损失?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损失评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3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应到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物价机构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鉴定,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评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