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事争议时仲裁部门可以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8:22:46 314 人看过

哪些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可以受理

(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指经省人事行政部门鉴证的合同)发生的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哪些单位和个人遇到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特点,一般来说,其管辖实行的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并辅之移送管辖、制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因此,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1)省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省属在宁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2)当事人的人事关系在省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代理,而其与在本省境内的工作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3)人事关系由省人事部门代管的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宁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4)跨设区的市的人事争议;

(5)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什么叫仲裁参加人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单位和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为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个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在三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与人事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什么叫仲裁委员会,它和仲裁办公室、仲裁庭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其基本职能是处理管辖范围的人事争议,领导、监督仲裁办、仲裁庭的工作;指导下级仲裁委的工作:仲裁办是仲裁委的办事机构,其职责主要负责案件受理、文书送达、案件的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及日常管理工作;仲裁庭是仲裁委组织的审理其具体案件的临时性的组织,是审理案件的组织者和承担者。概括地讲,仲裁委员会是领导机构,仲裁办是办事机构;而仲裁庭是非常设性的处理案件的临时组织.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有什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

(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

(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省出台的《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为什么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事争议仲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人事改革的客观要求,是处理人事争议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现代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人事制度强调依法办事,注重对权利的保障和制约,纠正人事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发挥裁决的警示作用,有利于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有利于改革措施的落实,有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对于维护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仲裁部门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应遵循以下受理程序:申请。第一,申诉人应当自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应填写仲裁委员会提供的上诉书一式两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诉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上述提交的材料是副本,则应与接受的原件核对。自双方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上诉书之日起7天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天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两名律师或者其他人员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证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投诉人通常提供证据;如果因雇主决定解雇、解除、解雇、终止劳动合同、降低劳动报酬、计算工人工作年限等原因而发生劳动争议,雇主应负责提供证据。双方应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听证活动。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
    2023-05-07
    325人看过
  • 人事争议是否可以直接仲裁
    1、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必须具有三方活动主题,即仲裁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人。仲裁人的行为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同意提交仲裁,则第三方仲裁人不能进行仲裁。2、仲裁的客体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定范围的争议,可仲裁争议的范围不仅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取决于法律或者法律惯例,大体包括经济纠纷、对外经济贸易纠纷、海事纠纷、劳动纠纷、人事争议等。3、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一旦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仲裁人所作的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等。此外,还应遵循人事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主要是:(1)仲裁机构独立办案的原则。独立办案是指人事争议仲
    2023-03-29
    1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一、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是
    2023-06-25
    311人看过
  • 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争议
    可进行仲裁的纠纷是,1、主体,具有平等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纠纷类型,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3、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4、婚姻、收养、监护以及扶养、继承纠纷与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前述所阐明的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而当事人一方直接去申请仲裁,那么此时是不予仲裁的。房屋转租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因此,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转租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
    2023-07-01
    99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哪些情形可以缺席裁决
    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哪些情形可以缺席裁决1、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劳动者怎样举报用人单位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四是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
    2023-06-16
    405人看过
  • 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怎么处理1、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二、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
    2023-06-1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怎么区分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人事仲裁受理哪些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
    • 人事争议仲裁的专项程序哪些案件可以受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7
      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中,以下案件是可以受理的: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
    • 哪些人可以适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人事争议仲裁除了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受理之外,都会受理的: (一)事业单位与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二)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1、辞职:辞职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人事关系,故辞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权利。 2、辞退:辞退是指事业单位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事业单位主动解除与工作人员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