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有住房的定义、所有权归属以及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的分类。同时指出,公有房屋使用权能否被强制执行,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在没有全国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结合个案自身情况,参照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理。在不损害公有房屋产权人权利(租金、管理权等)并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执行公有房屋使用权,可以通过评估拍卖实现债权。
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或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并销售给公众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有房屋使用权能否被强制执行,用于偿还使用权人所欠债务,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在没有全国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结合个案自身情况,参照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理。在不损害公有房屋产权人权利(租金、管理权等)并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执行公有房屋使用权,可以通过评估拍卖实现债权。
公有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13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随时对自己的份额主张权利,按份共有人没有共有的权利的,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因此,公有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另外,《民法典》第41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因此,公有房屋也可以转让给其他共有人。综上所述,公有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并且可以转让给其他共有人。
公有房屋使用权可以被强制执行,用于偿还使用权人所欠债务。在没有全国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结合个案自身情况,参照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理。同时,公有房屋也可以转让给其他共有人。不过,在执行过程中要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不损害公有房屋产权人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无产权房屋的问题
5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唯一房产的强制执行问题
207人看过
-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393人看过
-
债权强制执行公证的有关问题
5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无法解决公司问题
217人看过
-
遗产转化物的强制执行问题研究
473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房产产权的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8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先通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过程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
-
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2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夫妻共同财产的强制执行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5-01-22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现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
能否仅有一套房产面临强制执行的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名下仅拥有一套住宅,但法院仍然有权力进行强制执行。然而,对于被申请人及其扶养的亲属维持生存所需之房产,法院只能冻结,而非拍卖、变卖或抵偿债务。至于超出满足此类基本需求之外的房产与物资,在确保被申请人及受其扶养亲属保持最低生活水平之后,方可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
-
强制执行延迟执行金计算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强制执行的条件:⒈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⒊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⒋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⒌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