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担保人有过错的情形
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对于主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并非是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这一问题上存在过错。鉴于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对性,保证人并非主合同的当事人之一,因此担保人一般并不能左右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否有效在某种意义上与担保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最高法院认为,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不应是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应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者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情形”。简而言之,即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提供担保或促成主合同签订的情形。因此,在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场合,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不应着眼于担保人对于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而应着眼于担保人是否知晓主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
二、关于抵押物的担保人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信用社担保人不担责的四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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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侵吞的担保权怎么消除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如果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对方当事人与其他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手段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则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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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 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3、骗取担保的行为使保证人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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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债务人与担保人恶意串通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4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无效处理担保合同。另外,恶意串通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担保人,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应当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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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为人担保,担保的债权人恶意拖欠贷款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1、担保人是否被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故意骗取担保人的担保;只是债务人欺骗担保人要求其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恶意拖欠贷款的,担保人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2、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