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已解除不退中介费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8:03:03 212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对于中介费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是因为中介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买卖双方可以要求退回中介费;

2、如果是买卖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不能要求其退回中介费。

一、合同解除以后债权怎么处理

合同解除后,对债权的处理为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为履行导致的损失。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的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已经履行的债权损失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财产被损毁是否能获得赔偿

婚前财产被损毁不一定能获得赔偿,如果是因为自然原因导致婚前财产被损毁的,所有权人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婚前财产是因为其他人或者配偶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导致损毁的,则可以要求赔偿。因为这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侵权人应当给予赔偿。

三、二手房产中介卖房注意事项

1、核实交易信息

房屋买卖双方在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对交易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对交易信息进行核实。此外,房屋买卖双方还应当对交易金额、交房时间、过户期限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共同确认。

2、不轻信虚假宣传、虚假承诺

房产中介公司受利益驱使,往往会作出各式的虚假承诺,其目的不外乎争夺客户资源、尽快促成交易、收取佣金。买卖双方在不知其所做宣传及承诺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对于房产中介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能够做出的宣传、承诺,买卖双方应当要求其写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对于房产中介公司作出的虚假承诺、虚假宣传,买卖双方可以向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工商部门、房管局等主管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但在房产交易信息核实之前,买卖双方不应当签订任何协议或支付任何费用。

3、慎签合同、不留空白

房屋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公司在签订协议时应当避免留下空白条款,不作填写时应当用\或是X代替,以避免房产中介公司私下篡改合同。即便是房屋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公司另有约定,也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而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口头约定上。

4、对格式合同、格式条款,主动要求解释说明

房产中介公司往往让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协议都是提前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格式条款,买卖双方不是很专业或不是很理解相关条款含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产中介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义务、有责任主动对格式条款予以解释,在房产中介公司未予以解释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让房产中介公司主动对相关格式条款予以解释清楚,以免陷入被动困境。

5、拒签霸王合同、霸王条款

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通过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加重买卖双方责任、减轻自身责任,这些合同、条款即为霸王合同、霸王条款,比如仅仅约定买卖双方违约责任而未约定中介方违约责任的条款等。

面对这些霸王合同、霸王条款,买卖双方应当坚持要求对其进行修改,如果房产中介公司不同意,买卖双方应当拒绝签订霸王合同、霸王条款,避免事后遗留法律风险。

6、留存原件,保存收据、发票

房屋买卖双方同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时应当一式两份,注意保留原件,落款处应由中介公司盖章。在交纳定金、购房款或者其他税费时,应当要求房产中介公司提供正规的发票或者加盖房产中介公司公章的收据,并写清款项的事由。

7、坚决抵制违规收费行为

如果房屋买卖双方对于房产中介公司收费的合理性产生怀疑,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咨询,对于房产中介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抵制,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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