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0:30:21 237 人看过

案例介绍

2007-2008年间,陈某与李某期间为兴建房屋和经营酒店从沈某处购买水泥砖和白酒,2008年12月1日,陈某与李某共同出具给沈某,欠款计24500元。2011年,陈某与李某依法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同年10月份,沈某得知陈某与李某解除同居关系后,遂向陈某与李某讨要欠款。2012年4月2日,陈某重新出具欠条给沈某,内容为:今欠到沈某2008年水泥砖和酒款合计人民币24500元。在欠条的下方,陈某注明:此款由陈某和原妻李某共同承担。沈某向陈某与李某讨要欠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陈某与李某共同偿还欠款。

法律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该笔债务发生在2007-2008年间,但沈某自2011年10月份以后才开始向陈某与李某主张债权,因此对李某关于该笔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意见依法予以采纳。陈某对该笔债务始终没有异议,因此该笔债务应由陈某偿还。遂判决:一、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沈某货款24500元。二、驳回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该笔债务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正确,但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只对李某有效,而对陈某无效错误。请求撤销原判,驳回沈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在沈某向陈某、李某催要欠款时,该笔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陈某与李某均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经沈某向陈某催要,陈某向沈某出具了欠条,应视为其同意支付该欠款,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虽然陈某向沈某出具欠条时,在欠条上注明由其与李某共同承担,但没有经李某同意,故其所注内容对李某无效,李某对该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其不应再承担清偿责任。遂判决维持了原判。

法律解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超出诉讼时效后的债权,经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主张权利,连带债务之一人重新出具欠条对债务予以确认,其他连带债务人未予以认可,未予以认可之连带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行使抗辩权是否能成立。简而言之即一连带债务人放弃时效抗辩的行为是否具有涉他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该规定可以认定系对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具有涉他性。但该解释中没有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涉他性问题。笔者认为,从超过诉讼时效之债的性质、连带之债的特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来看,超出诉讼时效后的债权,一连带债务人放弃时效抗辩的行为不应具有涉他性。

一、超出诉讼时效后的债权的性质

一般认为,超出诉讼时效后的债权通常称为自然债务,其是相对与法律债务而存在的债务。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依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该分类体现了债与责任分离的理论。债权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请求权三种权能,在效力上分别体现为债的请求力,保有力和强制执行力。作为法律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之所以区别于法律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在学理界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即自然之债失去了强制执行力。

二、连带之债之连带性及涉他性

债之连带性,谓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数人,各债权人得请求为全部之给付或各债务人负有全部给付义务之义务,惟因一次之全部给付,而其债之全部关系归于消灭之债权债务关系。连带之债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连带性。连带之债的涉他性指对于任一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所生事项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判断涉他性标准为共同目的之达成,即在消灭债务。连带之债采各债权或者各债务间对外具有连带性,对内具有分担性的制度设计。故连带之债具有涉他性特性。

三、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

其是一种实体权利,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

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既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视为未届满,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给付不能成立,义务人负有的债务从自然债务转为完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日起重新起算。如果义务人与权利人约定了新的还款期限而其未依约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起算。

连带债务法律关系中,一事项之所以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具有涉他性,其前提是各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均为完全债务。尽管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具有连带性是基于保护债权的目的,但连带性只有在完全债权情形下才对连带债务人有约束力。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之时,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具有涉他性并未损害到其他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享有并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时,债权已成为非完全债权,不具有法院保护的强制力。连带之债虽由连带之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诉讼时效抗辩权为一种实体权利,该权利的放弃,应由义务人本人以明示的方式或者约定的默示方式予以放弃,而不能由其他连带债务人代为放弃而重新苛以连带债务。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情形下,除非其他连带债务人同意或者法律有特殊规定,否则,一连带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不应具有涉他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1)两者产生途径各异。首先,所述之诉抗辩权乃为自然衍生之抗辩权;而后,诉讼时效期满后所产生之法律效力乃为义务人抗辩权。(2)出发点及适用情景不尽相同。其中,先诉抗辩权仅适应于存在前后期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关系之中。至于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主要不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与继承请求权这两种情况。(3)先诉抗辩权是临时性的,若前期履约方已然履行其责任义务,那么之后期履约方便无法再以此种方式提出抗辩。然而,诉讼时效却是永恒不变的,一旦诉讼期限已过,便等同于失去胜诉之权利。(4)二者的具体运用时间亦有所区别。先诉抗辩权的实施时期主要位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反之,诉讼时效抗辩权通常只能在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方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
    2024-07-30
    210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
    一、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一)先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
    2023-06-23
    393人看过
  • 什么是抗辩的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合同过期多久能起诉合同过期但是当事人有合理诉求的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医疗纠纷调解诉讼时效是怎样确定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然享有起诉的权利(即诉权),但对方取得抗辩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起三年内起诉,但不能超过在医疗纠纷发生后二十年。三、超
    2023-06-21
    139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的方法是什么?诉讼时效抗辩是否需要明确告知?
    怎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抗辩要明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因此,默示是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方式,所以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明示。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时间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
    2023-07-22
    175人看过
  • 适用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适用后履行抗辩权的情形
    一、适用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合同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后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后履行抗辩权。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后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飞只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后履行的一为当事人才享有后履行抗辩权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
    2023-02-04
    78人看过
  • 这个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情况。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指在
    2024-01-15
    203人看过
  • 抗辩权的债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诉讼时效抗辩权一般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到一审法院审结时止。特殊情形是当事人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在二审法院审结结束前提出。一、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是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二、提起诉讼抗辩的期限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时间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在二审中提出需满足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及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这两个条件。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
    2023-06-27
    185人看过
  • 怎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是否要明示
    怎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抗辩要明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因此,默示是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方式,所以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明示。一、最新网上立案算不算诉讼时效最新网上立案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
    2023-06-21
    254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抗辩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而主张的。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一、法院受理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法院受理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内容有:1.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二、法律如何规定诉讼时效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
    2023-04-12
    399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属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仍然享有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作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则债权人便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实现债权。一、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是否能起诉?是否会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可以起诉,但对方要求的不能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二、违约金受主债权诉讼时效影响吗民法典规定,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金,但债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3-10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是什么?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一)先诉抗辩权定义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二)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
    2023-03-16
    42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在什么时候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 诉讼时效 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 ,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一、履行抗辩权的种类都有哪些?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2、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
    2023-03-09
    120人看过
  • 什么是时效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一)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二)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三)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四)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
    2023-03-28
    417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主要是指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权人此时只能保证人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对于此规定,不能机械地从字面理解,而应掌握法律的精髓,即只要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不论债权人是否曾
    2024-01-14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抗辩权一般适用诉讼时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4
      1、不适用,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 3、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 4、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也就无所谓抗辩权。
    • 哪些债权不能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 通常抗辩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3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你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你也就无所谓抗辩权。
    • 什么是抗辩权诉讼时效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
    • 为什么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法院为什么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有三点理由:第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当事人自己行使的权利。法院不能代替。如果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公平。第二,因为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能直接作出决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提出来,并且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第二,我国是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传统道德根深蒂固。即使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但毕竟纠纷仍然存在,仍然没有解决。出于良心的考量,主动同意履行义务是完全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