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让商户望获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52:55 284 人看过

来源作者:云南电视网云南电视台报道:刘先生去年11月28号,转租了白云路72路的商铺准备进行经营,光装修就投了十多万元,可刚经营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他却得知商铺要拆除,投进去的钱不仅赚不回来,还要赔本,而且对于突然到来拆迁没有任何补偿,这让刘先生想不通。

刘先生是去年11月28号从别人手里转租下这个铺面的,租期是一年,当时他听说这里可能会拆除,还特地找到了房东盘龙区石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也是当地村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当得了到否定答复后,刘先生开始装修经营,没想到好景不长,最近他接到通知,这里将被房东进行产权移交。记者看到刘先生的门上贴着一个3月30日贴出的通知,上面写着经营户请于4月2日下午2点以前自行搬离。

刘先生:装修就花了十几万元,现在你让我退点房租就走人,连最基本的补偿都没有。

和刘先生有着类似遭遇的78号经营户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2004年3月15号转租下了这里,租期十年,现在刚经营了三年,在没收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自己的商铺就被人动手拆除。

经营户陈先生:政府也有所规定,作为经营户,拆迁方应该补偿。我们最低要求,三个月的过渡费。

就在这时,旁边的几家经营户也纷纷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商铺也存在还没到期或者是刚刚到期,但房东石闸股份合作社在没有提前通知商铺即将被拆的情况下,要求商户限期搬离,记者看到有的商铺门前3月30号贴出的通知,要求经营户在4月1号下午2点前自行搬离的通知,对此,商户认为有失公平。情况是否真如商户所说那样,记者找到了盘龙区石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也是当地村委会主任了解情况。

石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李晓聪:我们的这个通知还让他本人、老板签过字发了通知。第一次通知是2007年2月17号~到3月30号是到期的四家,他们的租期已经过了,我们又下了第二次通知。

记者:你们之前有没有收到通知,说你们这要拆迁?

经营户陈先生:都没有。

商户们表示,之前就听到一些小道消息,说这里的商铺将进行拆除,商户们也很担心,多次向村里询问过。

经营户杨先生:半年前签合同的时候,我就问过村主任,这个房子要拆了?什么时候拆?他说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拆,继续做着,但他所说的这两张通知上,都没有写明这里的商铺什么时候拆除,到底会不会拆除,只有2月17号的通知上,写有因我村集体土地出让手续已办理完毕,于近期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字样。

石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李晓聪:我们协议说的很清楚了,经营户来了你先看好我们的协议。遇到集体出让土地、国家征用土地,你是无条件搬走,本着来建去留的原则,什么责任我们村上都有不负责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租期还没有到的商铺,他们可以到社里退得相应的租金,而那些已经到期的,他们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有没有一些相应的补偿?

石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李晓聪:目前没有,我们还没有商量到这个事。有的租期已经过了20多天了,到现在他们是非法住在我们里面了,对于这样争执不下的情况,双方都表示会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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