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州直企事业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登记暂行办法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级次登记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级次登记,是指州和县(市)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土地登记权限,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利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分级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机关,是指代表同级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和登记发证工作职能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州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者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直接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登记。
各级土地登记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核发土地证书,严禁越权受理。对下级土地登记机关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规定越权核发的土地证书,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通告无效,并注销其核发的土地证书;对越权登记土地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或由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对因注销越权核发的土地证书致使相关土地权利人遭受损失的,由实施越权登记行为的土地登记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各级土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办理土地登记。
州土地登记机关登记范围:
(一)州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二)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
(三)州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四)由省、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五)依法取得跨越县(市)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六)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登记的单位。
县(市)土地登记机关登记范围: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土地使用者(不含应由省级土地登记机关登记的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市)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土地登记。
第六条凡未经土地登记机关登记发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论土地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都应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初始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应在土地登记机关通知其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土地使用权确定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登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第七条已经登记发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者应直接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分割的;
(二)转让地上建筑物、构造物所有权致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三)以土地作价入股(出资)致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四)国有土地使用者或相关权利人更改名称、地址或改变土地用途、现状、使用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
变更土地登记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变更土地登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报原批准土地登记的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注销其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第八条国有土地使用者申请初始土地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者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并出席指界的还应当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指界委托书);
(四)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审批资料等;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据下列资料直接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者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并出席指界的还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指界委托书);
(四)原土地使用证;
(五)已更名的房屋所有权证;
(六)准予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和有关审批资料。
第十条已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应当持原批准用地机关准予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和相关审批材料以及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资料,直接向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第十一条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有土地登记权限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据下列资料直接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者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并出席指界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指界委托书);
(四)原土地使用证;
(五)已更名的房屋所有权证;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缴付凭证。
第十二条土地证书实行年检制度。逾期未年检的,注销其土地证书。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13人看过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的通知
463人看过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一山两河一区规划》的通知
198人看过
-
关于印发自治州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16人看过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区域
375人看过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303人看过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考核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公务员代表组成,主要负责人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考核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承担。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违章怎么查询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2一、可通过邮政代理,客户服务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理;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二、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三、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现象,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15个工作日;四、手续费20-40元不等。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外地人在延边违章怎么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2一、可通过邮政代理,客户服务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理;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二、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三、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现象,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15个工作日;四、手续费20-40元不等。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的规定是哪些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暂行办法第4条主要内容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基金,其基金来源为:(一)州财政2004年列支200万元,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XX从慈善救助双日捐中每年募集60万元;(三)州红十字会每年募集20万元;(四)县(市)财政、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每年筹集350万元;(五)按农业人口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每人每年提取1元钱用于特困户医疗救助,每年筹集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