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物品所有权的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30:18 270 人看过

按照物权变动的原因不同,物权变动的规则可以划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如下界定:

(一)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

所谓法律行为,又叫做意思表示行为,指的是需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行为,例如合同行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效的法律行为+公示(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例如甲自有住房一套,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问:乙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解析: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双方并未进行不动产的登记,因此不满足物权的变动要求,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主要有基于事实行为、基于公法行为和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三种方式。

1.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是法律明文的规定,物之原主没有向第三人作出转让的意思表示,但是因为第三人是善意的,所以为了侧重保护善意的第三人,使得物权发生了变动,因此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善意取得=行为人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合理价格+公示。例如甲将照相机(价值5000元)借给乙外出旅游,乙旅游期间钱包被偷周转困难故将甲的照相机没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基于确信向乙支付了5000元,乙当即将相机交付给丙。甲得知后气愤不已,要求丙返还相机。问:丙是否需要返将相机返还甲?解析:不需要。本题中乙将甲的相机卖给丙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并对乙无权处分不知情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完成了交付,丙已经善意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丙没有返还义务,甲的损失可以找乙承担。

2.特殊原因引起的变动

(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依照(1)、(2)、(3)方式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品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

1、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此类约定方式在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常见,按照上述约定,买受人依约“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之时,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果买受人违约,则标的物虽已交付但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这种交付方式理论上称之为简易交付,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发生在买卖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出卖人无须依买卖合同另行交付标的物。按此规定,合同生效时间即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3、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的,出卖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4、出卖人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出卖人办完托运或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5、买受人自行提货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日期为交付之日,标的物所有权于此时发生转移。

6、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指示交付),交付单证之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物的所有权转移条件
    一、物的所有权转移条件(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标的物孳息归属的影响1、合同当事人对所有权无特殊约定的,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在实践中,无论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发生转移,故标的物孳息的归属亦可依物之所有权来确定,即所有权转移(交付)前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权转移(交付)后归买受人。2、合同当事人约定出卖人对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标的物的孳息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而不以所有权是否转移为条件。但在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一般是以买受人未支付对价为前提,此时买受人未支付合同价款,就不应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标的物孳息归属的影响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现代各国法律一般都明确规定了登记公示的原则,我国相关法律亦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但实践中不动产标的物的交付行为与所有权变动的登记行为有时同时发生,有时先后发生,这就给确定
    2023-05-06
    450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标的物交付期限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
    2023-06-17
    56人看过
  • 抵押物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一、抵押物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抵押不转移抵押物占有。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二、抵押需要什么手续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即抵押合同的生效。实质登记则是在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等。
    2023-05-06
    382人看过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合同怎么写?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合同怎么写?标的物所有权转让协议甲方:身份号码:乙方:身份号码: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商议甲方将广元市元坝区虎跳镇三公村河坝六社、十社沙场转让给乙方,协议如下:一、转让范围:虎跳镇三公村六社、十社沙场(限旱采),沙场中现有的设备、设施(见附页:沙场主要设备及资产清单)和甲方在三公村河坝的租用土地使用权。二、转让价格:按转让范围作价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00)。三、转让时间:从本协议签字时间起至xxxx年12月。四、甲方将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三日内付清给甲方1800000.00元,甲方不再享有其权益。甲方将把村社及农户的土地租用协议原件交给乙方。甲方将承担甲方在签字生效前的人工工资、机械租用等费用和甲方在沙场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五、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前期有义务协助乙方生产经营的关系,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
    2023-04-16
    204人看过
  • 建筑物所有权的界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登记范围的认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共有部分登记的专门规定。在建筑物所有权证书上的共有部分登记只涉及到“公摊”。以住房为例,“房屋公摊”是指分摊的公用面积,与套内面积一起构成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书上得到列明,以证明是业主所有权的一部分。但是,公摊部分与共有部分的范围是不一致的,它主要集中于建筑体内部与套内居住相关的外墻墻体、楼梯、公共过道等公用部分。而如今建筑物共有权争议热点涉及到的车库、绿化带、楼顶平台等部分则缺乏法律规定的登记规则与形式。权力状况与登记客体不匹配,在现行的不动
    2023-07-08
    469人看过
  • 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什么
    一、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应注意什么(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标的物孳息归属的影响1、合同当事人对所有权无特殊约定的,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在实践中,无论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标的物的所
    2023-05-06
    32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
    • 买卖合同写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合同约定物品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9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随主物转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随主物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情况除外。
    • 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转移的风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动产标的物因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因登记转移。r风险随标的物转移而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