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可以认定工伤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1 06:13:19 453 人看过

一、兼职可以认定工伤赔偿吗

根据现行法规,在兼职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并不被视为“工伤”范畴。

这主要是因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兼职行为并未被视作正式的劳动关系构建,其所遭遇的身体伤害只能被定位为准民事侵权纠纷领域内进行解决。

当兼职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其获得赔偿的途径应当遵照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来进行核算,法律明确指出,雇员在进行雇佣活动的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兼职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该企业就应该对兼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起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兼职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兼职行为并不被视作建立了劳动关系。

在兼职过程中所受到的任何形式的伤害均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类事件需要依据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程序进行处理。

关于损害赔偿问题,将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相关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确立赔偿金额。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在执行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事务时遭受人身损害,那么雇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兼职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该企业就有义务对兼职员工在工作期间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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