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经营企业向他人借得巨额资金后不到一年便遭遇车祸意外去世,债权人为保护自己债权将借款人的五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五继承人代为偿还被继承人欠款。日前,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基于五被告放弃遗产继承权的事实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清偿欠款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系借款人李某桥之女。2004年6月,被告李某华在祁东县工商局注册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祁东县兴旺营养米粉厂。2008年3月,李某华离开该厂外出打工,该厂由李某桥负责经营管理。同年9月26,李某桥将该厂更名为祁东兴旺营养米粉有限公司,李某桥将五被告及唐某红登记为公司股东,被告李某华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李某桥。唐某红与李某桥于2009年11月1日向原告付某德借款220,000元,约定月利息壹分,并出具了欠条,写了借款保证书,保证以兴旺营养米粉厂的所有财产担保,从2009年11月起每月底还款20,000元。2010年1月1日,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还款22,000元,2010年3月1日,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还款22,000元,下欠原告付某德借款180,000元。2010年3月13日,李某桥因办厂缺资金再次向原告借款85,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2010年4月10日李某桥因车祸死亡。原告遂于同日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被告偿还欠款本息。诉讼中,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作为借款人李某桥的法定继承人,放弃对李某桥遗产的继承。
祁东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付某德与被告唐某红及李某桥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因借款人李某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应为本案适格的被告,但五被告已书面表示放弃对其父李某桥的遗产继承,故对李某桥所欠原告付某德的借款五被告不承担清偿义务。李某桥所欠原告借款应以其遗产进行清偿,被告唐某红与李某桥系共同借款人,应承担该欠款连带清偿责任。遂在判令以李某桥遗产清偿债务和被告唐某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依法驳回原告付某德要求被告李某华、李某君、李某轩、李某垚、李某轩清偿欠款的诉讼请求。
-
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债务
446人看过
-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130人看过
-
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权
376人看过
-
继承权继承人怎么放弃
457人看过
-
继承人怎么放弃继承权
316人看过
-
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权?
178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1-01-21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但公证不是必备的条件。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110ask.com的律师联系。 (责任编辑:小云)
-
放弃继承权还能收回继承权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2放弃继承权又后悔的不一定还能恢复继承权,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想恢复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表示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为可以恢复的就可以。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了,是不能反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
-
债权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可以撤销继承债权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3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撤销.继承发生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直接指向的是财产权利,倘若因此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债务由谁偿还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1应该由国家或者集体偿还,在唯一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情况下,无人继承的遗产通常是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农村村民的话,遗产归村集体成员共有,但是国家和集体需要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
-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是否有继承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4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