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指定管辖的案子是否要重新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7:12:22
252 人看过
是不需要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指定管辖是例外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过指定方式改变管辖时,应当审慎审查并严格控制数量。
《民事诉讼法》
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重新立案是什么意思
222人看过
-
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能否不立案
405人看过
-
指定管辖是在立案前吗
290人看过
-
公安指定管辖要先立案吗
364人看过
-
党纪立案能指定管辖吗
430人看过
-
移送管辖案件是否重新保全
43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自行建立指定管辖以后还需要重新立案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8是不需要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指定管辖是例外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过指定方式改变管辖时,应当审慎审查并严格控制数量。
-
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上诉后指定管辖要重要立案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当事人诉权的否定评价,从一定意义上讲,这2者都属于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2者在适用上却有着严格的界线。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
-
公安移送管辖案件重新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1、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2、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
发回重审的案件是指定管辖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4原审判决因实体问题被发回重审,被告不能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因实体问题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并不包括管辖权的重审,仅仅是指对实体的重新审理。这是由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裁定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实质是一个指令性的裁定,即撤销的仅仅是一审的实体判决,而对于一审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裁定是没有被撤销的,并不影响该管辖权裁定的效力。 关于发回重审案件被告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一种观点认为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
管辖权移交后还要重新立案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5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公安移送管辖后要重新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