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组织的概念及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6:22:02 359 人看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行政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组织形式。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的组织形式只有合议制一种。

刑事审判组织

概念刑事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刑事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二种,即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的处理有最后的决定权,从这一意义上讲,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折叠独任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

1人独任审判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论法》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因为这类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由审判员1人进行审判,既可以保证办案质量,又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便于法院集中力量处理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合议庭的审判长同样的职权。适用独任审判,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进行,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并要认真执行回避、辩护、上诉等各项审判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折叠合议制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可以采用独任制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均须采取合议庭的组织形式。实行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防止主观片面、个人专断和徇私舞弊。

1.合议庭的组成由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情况不同,第一审和第二审的任务亦不同,法律对合议庭的组成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202条的规定,合议庭的组成情况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该原则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时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不能担任审判长。

2.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1.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作出判决原则

审判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组织相关文章
  • 重新审判的审判组织及审限
    1、审判组织。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2、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如何处理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的处理方法如下: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2023-08-17
    134人看过
  • 海运航线的概念及分类
    1.按船舶营运方式分(1)定期航线,是指使用固定的船舶,按固定的船期和港口航行,并以相对固定的运价经营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线。定期航线又称班轮航线,主要装运杂货物。(2)不定期航线,是临时根据货运的需要而选择的航线。船舶,船期,挂靠港口均不固定,是以经营大宗,低价货物运输业务为主的航线。2.按航程的远近分(1)远洋航线(OCEAN-GOINGSHIPPINGLINE)指航程距离较远,船舶航行跨越大洋的运输航线,如远东至欧洲和美洲的航线。我国习惯上以亚丁港为界,把去往亚丁港以西,包括红海两岸和欧洲以及南北美洲广大地区的航线划为远洋航线。(2)近洋航线(NEAR-SEASHIPPINGLINE),指本国各港口至邻近国家港口间的海上运输航线的统称.我国习惯上把航线在亚丁港以东地区的亚洲和大洋洲的航线称为近洋航线.(3)沿海航线(COASTALSHIPPINGLINE),指本国沿海各港之间的海上运输航
    2023-06-09
    308人看过
  • 划线支票的概念及分类
    划线支票(CROSSED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也可由持票人自行提取现款。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划线支票又分为一般划线支票和特别划线支票两种:一般划线支票(GENERALYCROSSEDCHEQUE)的形式有五种:①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行在支票上划两道平行线。②在平行线中加列公司(ANDCOMPANY)字样。此种划线近年来很少使用。③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NOTNEGOTIABLE)字样。以上三种划线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任何银行收取票款。④在平行线中加列请收收款人帐户(ACCOUNTPAYEE)字样。⑤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请收收款人帐户(NOTNEGOTIABLEACCOUNTPAYEE)字样。以上两种划线支票,只能
    2023-06-06
    314人看过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量刑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恐怖活动组织是以从事杀人、伤害、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犯罪集团,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该组织一般带有明显的政治性目的,并在此目的指导下,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暗杀、绑架、爆炸、放火、劫持人质和交通工具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首策划、鼓动、教唆、召集、引诱多人成立专门以或者主要以从事恐怖犯罪活动为内容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积极参加,是指多次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活动,态度积极,或者虽然偶尔参加恐怖组织的活动,但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所谓参加,是指除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以
    2023-04-13
    212人看过
  • 刑罚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刑罚是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由国家设定和运用这一方法的的权力就是刑罚权。刑罚是刑罚权的外在表现,刑罚权则是据以确立刑罚及保证其运行的源泉。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我国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没有国家的统治权,就没有刑罚权。刑罚权体现的是国家和犯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作为科刑主体的国家在实体上有权对作为受刑主体的犯罪人施加惩罚。这在另一方面也表明,刑罚权只能对犯罪人本人行使,如果犯罪人死亡,刑罚权就会因为失去行使对象而消灭。对于刑罚权,按照权力内容构成和运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制刑权,是指国家为适应惩治犯罪的需要,在刑事立法中创立、设置刑罚的权力。它包括确立刑罚的体系及与其相配套的刑罚制度;设定各个犯罪的法定刑;对现行立法中的刑种、法定刑以及刑罚制度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废止,使之更加完善。对刑罚的立法解释,也是制刑权的一部分。在我国行使制刑权的,只能是最高国家
    2023-06-11
    252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分类
    犯罪构成的概念,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构成某一具体犯罪所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客体要件是被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结果或危险性。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共同要件是怎样的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成立(或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和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也称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是指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又称为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或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
    2023-07-27
    423人看过
  • 什么是法人的分类及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法律拟制主体。其分类如下:1、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2、机关法人,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3、事业单位法人,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4、社会团体法人。不同法人分类的概念如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单独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所有制的形式和投资方式,可以将企业法人进一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人所有制企业法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国内联营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些法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2、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有单独财
    2023-08-03
    264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区别:(1)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
    2023-08-17
    375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概念及分类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二、合同撤销权的分类纵观民法典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2023-03-26
    81人看过
  • 组织淫秽表演罪概念
    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是指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一、组织淫秽表演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淫秽表演者,可以是女人,也可以是男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当众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或动作表演。组织他人,表现为招揽安排表演人员、时间、场次、地点、编排动作节目等。当众进行。一般是指三人以上、淫秽表演,是指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动作表演,如裸体展露、裸体表现性情欲、性欲的各种形态、动作、摸拟性动作等。“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组织淫秽表演;虽然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
    2023-04-02
    443人看过
  •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1、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未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指在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履行一方证明后履行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的,可以拒绝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辩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
    2023-08-14
    320人看过
  • 质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属性
    一、质权的概念是指债务或者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以财产权利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在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质权的特征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物权;2、质权只能在债务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或者权利上设定;3、动产质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为必要条件;4、质权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前对质押财产享有留置的权利;三、质权的分类1、依照质权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质权可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的质权;权利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可让与的债权或其他权利为标的物所设定的质权2、依照质权产生方式的不同,将质权分为意定质权和法定质权。意定质权是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所设定的质权;法定质权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质权。3、依照质权内容的不
    2023-06-08
    186人看过
  • 医疗保险的一些分类及概念
    一、医疗保险的一些分类及概念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我国的医疗保险来看,医疗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下面又有自己的分类。目前来看,商业医疗保险的种类包括商业住院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商业手术医疗保险、普通商业医疗保险。普通的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较为全面,包括了前面提及几种保险的保障内容。社会医疗保险的种类包括农业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这些都是
    2023-06-07
    418人看过
  • 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独立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立的管辖权力;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控制和支配。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023-06-0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更多>

    #审判组织
    相关咨询
    • 组织考试作弊罪以及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
    • 法人的分类及概念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一、概念: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二、分类: 1、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2、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3、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
    • 什么是法人的分类及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
      一、概念: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二、分类: 1、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2、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3、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
    • 有组织犯罪的概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这一概念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没有一个精确的、统一的、得到普遍接受与公认的定义。 综观国外各国现状,即使部分国家已经有了规制有组织方面的立法,但是对于有组织犯罪的定义亦存在争议;尚无任何一部法律规范以有组织犯罪为规范对象,是否存在有组织犯罪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都存在争议。 前苏联犯罪学家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对有组织犯罪下了一个比较公认的定义:即指由稳定的具有逃避社会控制之防卫体系的
    • 组织丶留容卖婬罪的定罪概念及轻重之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