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代理费收取标准的通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44:53 375 人看过

代理一般民事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万—10万元部分5%~6%10万—100万元部分4%~5%100万—500万元部分3%~4%500万—1000万元部分2%~3%1000万—5000万元部分1%~2%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10亿工程招标代理费怎么算

100万*1.0%=1.0万

(500万-100万)*0.7%=2.8万

(1000万-500万)*0.55%=2.75万

(5000万-1000万)*0.35%=14万

(10000万-5000万)*0.2%=10万

(100000万-10000万)*0.05%=45万

最终服务费:1+2.8+2.75+14+10+45=75.55万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原则是:差额定率累进法。(上下浮动不超过20%)主要的依据是三个文件: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通知内容主要是将1980号文中的“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进行了调整,调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为“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部分公路收费站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关于公路收费站设置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检查组对我省公路收费站设置情况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我省境内部分公路收费站进行调整。通知如下:一、合并或撤销我省国道上部分过密的公路收费站。第一批调整的公路收费站如下:(一)撤销107国道深圳黄田、东莞万江收费站,相应提高长安、松岗单向收费站收费标准;撤销321国道佛山大布、西南收费站,在穆院建一双向收费站;撤销105国道广州永泰收费站,将107国道南新收费站由单向收费改为双向收费,同时相应提高太和收费站收费标准,永泰收费站撤销后,105国道广州段建设贷款资金由广州市公路局统筹偿还;太平收费站北移至白田岗,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撤销205国道河源埔前收费站,相应提高岩前收费站收费标准。(二)205国道五华华城收费站迁移至青溪;206国道丰顺建桥收费站迁移至丰良;206国道丰顺湖下收费站迁移至北斗,使公路收费站之
    2023-04-23
    316人看过
  • 关于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为调动植物新品种育种人的积极性,鼓励农业、林业的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林业生产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在受理、审查和授予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时,向申请人分别收取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每个品种由1800元降为1000元;审查费每个品种由4600元降为2500元;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除此之外,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不得再向申请人收取测试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二、请你们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四、上述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植物新
    2023-06-05
    77人看过
  • 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布文号】劳险字[1992]28号【发布日期】1992-09-29【生效日期】1992-09-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总工会:现行企业职工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后的护理费标准是一九八六年制定的。随着物价上涨和工资水平的提高,这个标准(六类地区每月51元)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决定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其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险字〔1992〕6号)确定。护理依赖程度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
    2023-04-26
    153人看过
  •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号:鲁价费发[1998]433号各市地、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现将(计价费[1998]8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凡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制定了具体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幅度由省确定具体标准和国家规定由省制定项目及标准的,按附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四市地按本通知收费标准下浮10%收费。二、办理批量公证事项,应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交费人承受能力,减免一定比例的公证费。三、各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四、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鲁价涉字第104号文件有关公证收费标准的内容同时废止。各收费单位按规定办理《收
    2023-05-09
    254人看过
  • 关于调整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依法行政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路运输收费管理,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公路运输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规定,我省“公路运输管理费”收费范围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对象分别为机动车维修服务企业(业户)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新增收入统一用于全省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二、取消“汽车驾驶员培训结业鉴定费”收费项目。三、本通知从2005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2023-06-08
    139人看过
  •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31号),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道路运输证》工本费由每证6元,调整为每套12元(主证6元,副证6元)。二、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按工本费标准收取。三、计征时执收单位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的收费票据。四、本通知自核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6年12月31日
    2023-04-23
    69人看过
  • 关于调整慢性病报销标准通知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州慢性病报销办法及标准的批复(昌州政发【2012】89号)精神,我们对自治州慢性病报销办法及标准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对部分慢性病实行定额报销,定额内按70%予以报销。定额标准如下:1、肺源性心脏病年度定额标准为2000元;2、冠心病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3、脑梗塞恢复期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4、Ⅱ期(2)级以上高血压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5、脑出血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6、糖尿病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7、病毒性肝炎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病,仍按原办法报销。二、对原按慢性病管理的恶性肿瘤、白血病的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管移植后的抗排异性治疗,不再按慢性病管理办法进行结算,改由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各县(市)人民医院直接列入住院费用结算。三、调整慢性病账户管理。1、对列入定额的慢性病病种,不再与个
    2023-05-10
    424人看过
  • 关于调整我市离休干部护理费和护理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市属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市属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05]29号)和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我市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
    2023-06-09
    84人看过
  • 关于调整交通战备储备器材租赁费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北京市公路局,上海、天津市政工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张家港、南通港务局,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自交通部下发《交通战备储备器材管理办法》(交计发〔1992〕57号)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普遍加强了储备器材的维护保管和租赁使用的管理工作。通过有偿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目前,随着价格体制的改革,钢材价格放开,战备钢桥维护成本和损坏部件更新费用上涨幅度很大,原来规定的储备器材租赁费标准相对显得过低,不足以弥补由于使用所造成的损耗和管理费用的开支,不利于战备储备器材的维护保管。为此,部决定对战备储备器材(包括钢桥、特种工具、浮箱、绑扎器等)的租赁使用费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均为代部储备主管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战备储备器材的维护保管和开发利用为原则,根据市场价格自行调整租赁费标准,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
    2023-06-05
    50人看过
  • 中国民航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线专、包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内航空运输企业经营成本及目前国内航线公布票价费率水平情况,特将国内航线专、包机收费标准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和办法通知如下:一、各型号飞机的专、包机收费标准,按照客公里费率、座位数,并参考各机型的平均航速计算。调整后的专、包机收费标准附后。二、专、包机的计费,分别按该机型每公里费率和每飞行小时费率计算后,取其高者。三、包机的收费办法:(1)如包机方单程包用飞机,其调机和包机航段的收费标准按包机收费标准的150%收取,其包机航段的回程和调机的回程不再收费。(2)如包机单位要求在执行包机期间需作停留,在一小时之内不收留机费。凡超过一小时,从第二小时起,每停留一小时(不足半小时的按0.5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按该机型的一个小时包机收费标准的20%作为留机费。不是包机单位的原因需停留一小时以上,不收留机费。(3)包机方和承运方事先要签订包机合同,如包机方在执
    2023-06-08
    209人看过
  • 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
    (一)县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按下列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用;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收取鉴定费;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按每人次150元的标准收取鉴定费;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按每人次省级300元,市地级200元的标准收取鉴定费。(二)劳动鉴定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照《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用途或计划核拨。[详见河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1999年12月8日豫劳险[1999]48号)]
    2023-06-10
    105人看过
  • 关于调整若干项目的海关监管手续费率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海关系统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开征监管手续费以来,总的发展情况是良好的。在此期间,各地反映有些加工项目,由于进口料、件价值高,收取工缴费偏低,按千分之三征收监管手续费,企业负担偏重。我们曾为此对若干行业的计费费率进行了调整。为了使收费进一步达到合理负担,经与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研究决定,暂作以下调整:一、《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第六条修改为:“第六条手续费按照以下标准征收:(一)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为装配出口机电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到岸价格的千分之一点五计征;(二)来料加工中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加工金首饰、裘皮、高档服装、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进口的料、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到岸价格的千分之一计征;(三)进口后保税储存九十天以上(含九十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货物到岸价格的千分之一计征;
    2023-06-05
    358人看过
  • 关于单位税额标准调整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在调整土地等级的同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在现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一倍。为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本着前瞻的原则,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将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一)市内四区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根据目前该三区的建设和繁华程度,三区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5元/平方米、二等地3元/平方米、三等地2元/平方米、四等地1元/平方米。(三)五市将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3元/平方米、二等地2元/平方米、三等地1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土地使用税额,
    2023-02-09
    48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经办:关于调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的通告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员工如果符合法定的正常离职原因,雇主可以在提前三十天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后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方式适用于员工因病患、无法胜任现有岗位职责或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形。 关于经济性裁员,如果公司因经营状况需要进行人员精简,员工可以获得相当于月工资N倍的经济补偿金,其中N代表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补偿金的上限不得超过12年。 然而,如果雇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雇
    • 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7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存在实际成交价格且不低于所处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水平的情况下,需要按照这一成交价格的至少40%来计算出让金。而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水平,那么就应该以全额地价的40%作为依据来计算出让金。 对于已经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时,也应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水平的40%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当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
    • 关于调整申请强制执行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07
      1. 依据事项定价:这种方式适用于不涉及财产权益争议或申请诉讼援助的案件。根据每一项服务的特定需求和难度等级,收费范围在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之间(非财产权益争议)或人民币1,000元至6,000元之间(申请诉讼援助)。如果案件进入了再审阶段并且之前并没有代理过一审或二审,那么我们将按照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果已经代理过一审或二审,那么将按照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费用。 2.
    • 关于2024年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调整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3
      关于土地补偿费用,通常情况下会依据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确定。关于征地的安置辅助金的金额,需要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总数来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总数,将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积去除除以在征地之前被征收单位中每位员工平均拥有的耕地面积来计算得出。对于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其安置辅助金的标准,是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内平均每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辅助
    • 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6
      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及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中国对它们的界定依据包括从业员工数、年营业收入及资产总规模等指标,并结合具体行业特性进行确定。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应超过30万元,员工数量不多于100名,资产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 对于其他类型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30万元,员工数量不超过80名,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在各行各业均有相应的认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