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实现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43:41 277 人看过

被担保债权在下列情况中债权人应当实现债权:

1、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行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

3、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

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
    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1、申请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审查和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对于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通过简便的非讼方式实现,即如果双方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不成协议的,担保物权人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而非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有
    2023-03-05
    266人看过
  • 具体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
    一、具体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一)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1、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2、管辖法院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权利质权案件,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门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在多个担保物担保同一债权的情形下,不同物之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院应当受理。(二)写好启动程序的重要文书“申请书”。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书。实现担保物权是依申请启动,申请时的理由与相关证据要充分、具有说服力。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证明实现担保
    2023-06-08
    8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执行程序
    1、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管辖法院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权利质权案件,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门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在多个担保物担保同一债权的情形下,不同物之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院应当受理。2、写好启动程序的重要文书“申请书”。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书。实现担保物权是依申请启动,申请时的理由与相关证据要充分、具有说服力。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担保财产现状的说
    2023-03-03
    343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有效程序
    1、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管辖法院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权利质权案件,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门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在多个担保物担保同一债权的情形下,不同物之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院应当受理。2、写好启动程序的重要文书“申请书”。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书。实现担保物权是依申请启动,申请时的理由与相关证据要充分、具有说服力。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担保财产现状的说
    2023-03-27
    480人看过
  • 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一、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按以下顺序实现担保物权:(1)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
    2023-06-16
    120人看过
  •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1、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当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发生法律效力时,应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应当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2、保证债务的承担(1)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
    2023-04-16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1、提出诉讼,文书形式以裁定书办理。 2、办理审查。审查主体: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 3、审查内容。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
    •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混合担保是指既有保证人又有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有约定的,应当按约定; 2、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看担保物由谁提供。若由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应首先就该担保物实现权利。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首先就担保物实现权利,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
    •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混合担保是指既有保证人又有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有约定的,应当按约定; 2、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看担保物由谁提供。若由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应首先就该担保物实现权利。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首先就担保物实现权利,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
    • 担保债权怎样实现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
    • 2022年混合担保中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混合担保是指既有保证人又有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顺序有约定的,应当按约定; 2、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看担保物由谁提供。若由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应首先就该担保物实现权利。若由第三人提供担保物,则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首先就担保物实现权利,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