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10:21 127 人看过

对于股权转让纠纷,应该这样确定管辖:因股权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法院受理金额一般多少

法院对于民事纠纷案件,不论金额多少,原告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都可以立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故只要符合以上要求就可以提起诉讼。

二、假的借条能起诉吗

不能。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公司管辖法院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公司设立纠纷的管辖法院。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1、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权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排他性案件。受合同纠纷管辖,并受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管辖范围。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中国履行的合同纠纷2。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中
    2023-05-07
    49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
    2023-08-17
    50人看过
  • 探视权纠纷,探视权管辖如何确定
    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一、探视权的行使子女探视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视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视权,那么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
    2023-03-01
    85人看过
  • 确定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步骤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管辖法院,如果是受让人代替原债人成为诉讼当事人的,就产生一个新的法律关系。新的债权人提出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于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通常会由诉讼标的,或者是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确定管辖。对于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一般以双方约定之地作管辖地。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地区的一般债权纠纷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的;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何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可以由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如果同时有多个被告,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1
    49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起诉管辖法院确定以及审判原则
    一.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起诉管辖法院确定以及审判原则1.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起诉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审判原则应把握好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与坚持商法理念的关系,优先适用商法规则,民法规则补充适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地域管辖的规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该刑事案件更适合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可以由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多个同级法院对该案件
    2023-06-12
    126人看过
  • 管辖规定如何影响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解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
    2023-07-06
    120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的管辖权归谁?
    股权确认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4-10
    318人看过
  • 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房屋租赁纠纷如何举证?
    一、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主要是对类似以上房屋租赁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理由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均属于合同纠纷,因为这类纠纷产生的根据是双方实际存在的租赁合同;民诉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合同纠纷”并未指明只限于经济合同,自然,这类民事合同也应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的则认为应适用民
    2023-03-03
    91人看过
  • 2021年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不算专属管辖。由人民法院独家管辖有: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国内独家管辖范围如下: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诉讼的,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股权转让纠纷的四个问题股东,转让,股权,购买,同意,合同一、未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争论的首要问题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或者价格等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该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目前有三种观点
    2023-07-07
    322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的区域管辖权?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生产地不明的,由产品使用地或者销售地人民法院受理。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专利方法用于生产经营的,由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人或者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许可人或者受托人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被许可人或者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允许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被许可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超过其应得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让人明知对方越权仍接受转让的,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受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假冒他人专利不构成犯罪,但对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有效。由于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会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2、根据被告所在地的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3、但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合同诉讼应向哪个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023-03-13
    433人看过
  • 股东资格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因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股东资格应该如何确认股东资格取得之必要而充分的条件是具备上述一系列的形式化与实质性的条件,但在实务中,这些条件常常并不完全具备,如何通过不完整的证据来判断股东资格,就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当股东出资、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股东不一致,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具有形式化证据的特征和证明功能,只是证明某个主体有出资行为,而实际出资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故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如实际出资者与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不一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坚持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记载为
    2023-02-10
    248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纠纷纠纷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一、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
    2023-04-07
    15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一、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原告所在地管辖吗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股权质押融资的流程有什么首先,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
    2023-06-04
    5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 涉外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涉外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 管辖股权转让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 如何确定股权纠纷管辖法院,股权纠纷又应该如何举证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 属于专属管辖的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明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