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还享有股东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9:45:40 351 人看过

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行使。

因此,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

股东权利是从什么时候享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权利是从股东的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开始享有的,股东变更的,股东名册也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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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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