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明知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得以成立需满足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之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要件。尽管此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自知”的确定准则,然从刑法的普遍原则来看,“自知”应是指行为人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了清晰明确的认知与理解。就实际情形而言,判定当事人是否具备“自知”心理常常会考虑如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是否清楚知晓财物归属于他人所有或受他人管理;2.行为人是否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3.行为人是否明白自身行为将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4.行为人是否清楚了解自身行为可能触及刑法规定。若行为人对上述事项具有明确的认知,则往往会被视为具备“自知”心理。然而,具体的判定仍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总的来说,尽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并未直接规定“自知”的确定准则,但根据刑法的普遍原则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我们可以从中推导出“自知”的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退赃款减刑吗
盗窃罪案件中,主动退赃者可获得减刑机会。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问题,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然而作案人员能如实承认错误,表示懊悔,同时悉数退还赃物并赔偿经济损失,且存在以下任一情况,那么即便情节较为轻微也得以避免起诉或获得刑事豁免;若是情况所迫,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处置:
首先,若嫌疑人具备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其次,若他并未实际参加分赃活动或者获取赃款较少且并非是最主要的罪犯;
再者,如果受害者能够提供谅解;
最后,对于其他情节相对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的情况。退赃事宜将被视为量刑依据中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法院将会在量刑时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盗窃罪的被告人具备积极退赃的意愿和行动,通常都可以视为此类酌定量刑情节的表现,这将有助于为其减轻相应的处罚力度。如果犯罪所涉及的数额较大,且情节相对较轻,加之还有退赃表现的话,那么便有机会实现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理想结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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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认罪的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一、每个地方对盗窃罪的盗窃数额都有最低标准,如果你的朋友盗取的1500元人民币在当地规定的数额之上,则构成盗窃罪,反之则只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二、如果构成盗窃罪,在被调查时主动认罪并且交回1000元现金,属于认罪态度好。三、在认罪态度好、盗窃数额不大、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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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怎么认定的, 有什么样的特征, 盗窃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要看盗窃的数额, 盗窃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2.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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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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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盗窃赃物而运输是什么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属于盗窃罪的共犯,该行为亦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 帮助犯在其主观上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该行为可以视作以实际行动与被告人达成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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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有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