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8:11:16 374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实保险的分割问题我们也只能提供一个大概的参考依据,因为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的类别非常的多,即便确认了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可是保险不会因为夫妻双方要离婚了就可以变现,所以实际上也很难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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