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的救济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2 02:58:38 83 人看过

民事侵权的救济途径有法律救济;司法救济;仲裁救济;行政司法救济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民事侵权的救济途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救济途径是什么?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的行政行为。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1、被征地土地的用途(征收后的用途);2、被征土地的位置;3、此次实施征地初步拟订的补偿标准;4、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征地决定具有物权设立效力。征地决定一经作出并公告,国有土地所有权即宣告设立,原集体土地权利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有权、使用权)同时灭失,转化为补偿安置请求权(债权)。律师补充: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法律赋予被征地农民一系列权利:(1)知情权;(2)被征地农民对调整结果的确认权;(3)申请听证权;(4)法律救济权;(5)获得补偿权;(6)拒绝履行政令权;(7)恢复耕种权;(8)监督举报权。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
    2023-05-07
    181人看过
  • 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该规定并未明确赋予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我们可以得知,
    2023-06-28
    111人看过
  • 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法院可以运用诸多的救济手段,使相对人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补救。如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判决变更不当的行政行为,判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判令行政机关予以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
    2023-08-12
    279人看过
  • 民事案件检察院不予抗诉的救济途径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一、被诉中院有权撤销申诉吗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可以申诉,但是法律对申诉是否可以受理没有规定。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派出所抓人为什么不通知家属看具体情形。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依法无需通知。其他情形除无法通知外,原则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排除上述情形而不通知的,公安机关涉嫌违规,可以向其纪检督察部门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家属可主动向派出所了解情况。三、公安机关负责受谁监督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监督,并且检察院或者司法局都可以监督派出所行为的,要是对判处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的监察部门是很多的,对于公
    2023-03-26
    144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方面
    一、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方面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他人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也不进行赔偿的话,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侵犯肖像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三、侵犯肖像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侵犯肖像权的诉讼时效为
    2023-12-22
    237人看过
  •  失效票据的救济途径
    票据丢失后,当事人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救济手段。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票据丢失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手段:包括申请挂失止付、进行公示催告,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我国《票据法》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 据 丢 失 后 的 法 律 救 济 途 径票据丢失后,持票人可以通过以下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1. 挂失止付: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所在地的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防止付款人继续支付票据金额。在挂失止付后,持票人仍然可以持有票据,但付款人不得支付票据金额。2. 公示催告: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通知票据的支付对象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票据已经丢失,请求停止支付并
    2023-09-06
    317人看过
  • 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一、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有: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提起民事诉讼。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二、侵害企业名称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
    2023-09-13
    114人看过
  • 购买公司股权受骗的救济途径
    外商购买国内内资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出资款还能要回吗?问:我是某国公民,2009年5月9日在北京某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的鼓动下,出资80万购买了宋某持有该软件公司1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我已将80万汇入宋某个人银行卡。后来,宋某找不到了。该公司办公地址是虚假的。请问:我购买宋某的股权是否有效,购买款还能否要回?答:暂不讨论宋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问题。从民事责任角度,回答如下。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规定,外商在我国内地设立独资、合作、合资企业界均须要得到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其股权的处分(包括转让)也须上述机构审批同意。而且,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股东可以是外籍自然人,但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国籍自然人,必须是中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您与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
    2023-06-09
    3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生效调解书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生效调解书的救济途径是什么?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书的两种生效方式:1.签收后生效;2.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生效。第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第二种则无反悔的余地。二、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
    2024-01-08
    414人看过
  •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救济途径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
    2023-02-04
    66人看过
  • 婚姻破裂后的救济途径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2)起诉状;(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婚姻破裂有哪些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13
    187人看过
  •  放弃中标后的救济途径
    在中标人公示期内,若中标人没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没有交纳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赔偿,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同时,招标人应在公示期内公示中标人的名单,并对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放弃行为进行记录。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选择重新招标。在中标人公示期内,若中标人没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没有交纳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赔偿,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同时,招标人应在公示期内公示中标人的名单,并对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放弃行为进行记录。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招 标 人 如 何 处 理 中 标 人 的 放 弃 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放弃中标项目。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
    2023-09-03
    362人看过
  • 侵权致严重人身损害有何紧急救济途径
    当发生人身损害,需要索求赔偿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协商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调解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的。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
    2023-04-21
    37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庭驳回回避申请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法院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一、刑事诉讼法回避复议?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
    2023-04-11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利权的侵权与救济途径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
    • 驰名商标侵权有哪些救济途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
    • 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措施的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咱们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
    • 知识的产权侵权救济的行政来途径是指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9
      1、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并提供基本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2、行政机关在介入知识产权侵权调查时,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协调侵权人与权利人的损失赔偿调解等,同时行政部门认为当事人有可能转移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而造成他人损失的,根据请求人的申请和担保,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采取封存、暂扣等措施。
    • 积极寻求权利救济的途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7
      在林地被划为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时,林地经营者多处于被动的角色,较少成为此类决策制定的参与者。 且多为事后得知决策内容,导致较难获得的满意的补偿。 为了得到较均衡的权益补偿,林地经营者应化被动为主动,在知道林地被划入的事宜时,就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决策的信息,并及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