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的成立方法:承诺即生效。当事以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为目的而达成的约定或协议,称作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时,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房产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产认购合同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合资买房约定有效吗
有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三、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有三个条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即协议,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素。意思不一致的,即经协议但未达成协议的,合同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只有一方不能达成协议,因此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上述三个要件外,还需要特殊要件,即按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
合同中如何约定预付款
57人看过
-
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233人看过
-
合伙能否订立预约合同
496人看过
-
如何发出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26人看过
-
借款合同预期违约如何办
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预约合同的过错
353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预约合同成立及约定违约责任的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4预约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 1、因不履行预约买卖合同导致的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权,在终止双方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张违约赔偿。 2、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基于信赖利益产生的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3、预约合同在不能强制履行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各方均有重要意义,建议采取明确化的约定内容,明确违约赔偿的数额或比例,
-
合同未能达到预约要求算合同成立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
-
二者如何区别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8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今后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预约和本约性质和法律效力不同,不能混淆。预约和本约有以下区别:1。预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计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本合同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
-
应该如何解释预约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6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民法典》的出台首次将预约合同作为法条正式规定,并扩大了预约合同的涵盖范围。
-
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8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该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呢?实践中,因一方对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在少数,那么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这些问题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会发生不少让当事人头疼的事情。对于上述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