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如何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36:51 342 人看过

预约合同的成立方法:承诺即生效。当事以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为目的而达成的约定或协议,称作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时,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房产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产认购合同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合资买房约定有效吗

有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三、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有三个条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即协议,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素。意思不一致的,即经协议但未达成协议的,合同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只有一方不能达成协议,因此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上述三个要件外,还需要特殊要件,即按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合同成立后对方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成立之后对方违约,应当赔偿遭受损失一方的相应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受到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如果违约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因此,合同成功订立之后,如果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从而解决赔偿损失的纠纷问题。一、租房没到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租房没到期违约金具体如下:1、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具体如下: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
    2023-03-05
    63人看过
  • 房屋预售合同如何认定违约
    关于购房预约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认定:若某方未能履行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定职责,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指的是对合同债务的违反,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种法律义务,其核心在于为另一方提供特定的服务或履行特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被请求承担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解除预约合同,同时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4-04-23
    200人看过
  • 预售合同物业补偿如何约定
    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务须特别关注并明确阐述如下几项约定事项:首要事项即为延期交付房屋所涉及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开发企业在哪些特定情况下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及赔偿标准等具体内容。接下来是关于房屋面积差别的具体解决办法。合同中应当明确注明在面临可能出现的房屋面积误差时,将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如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多退少补等精准措施。此外,合同中也应对公共分摊建筑面积的具体划分原则和计算原理做出明确指示,以便让购房者对其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再者,合同中还应明确标注房产证的办理期限。购房者务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最后,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标准以及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详细说明与约定。购房者还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公司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物业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
    2024-05-03
    397人看过
  • 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
    一、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点:1、违约方以自身行为,使对方预见其将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2、该种预见须有确切的证据。二、预期违约责任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预期违约责任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
    2023-04-14
    189人看过
  • 预售合同付款违约如何追责
    当房屋预售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的恰当应对措施如下所示:倘若是由于预售方确有难处未能按照原签订的合同约定向预购方提供所需的房屋,那么预购方可依法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原有合同,并且还应由预售方向预购方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倘若当前预购方主张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约,则此种诉求应当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若预售方故意通过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以及其他手段向公众提供不实信息,以此误导消费者选购其实质上存在瑕疵的商品住宅,给预购方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预售方必须对此负责,向预购方进行全额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26
    156人看过
  • 如何成立犯罪预备? ? ? ?
    具备以下条件,则成立犯罪预备:(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一、踩点算是犯罪预备吗属于犯罪行为,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二、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而犯意表示不构成罚罪。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2023-03-30
    443人看过
  • 如何区分商品房买卖预约本约合同
    区分商品房买卖预约本约合同需要结合当事人立约时的真实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进行综合鉴定。存在合同部分条款缺失或不确定的情形一般认定为预约合同,反之均应视为正式买卖合同。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或预约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签订本约的预先协议,义务不是给付XX物,而是订约的行为。预约也是合同的一种,拥有法律上的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可随便变更或解除。预约是为了本约的签订而签订的,但是预约并不是从属于本约,有其独立性。本约,又称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中没有确定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
    2023-07-04
    487人看过
  • 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要如何办?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05-09
    243人看过
  • 成都考驾照如何预约
    一、成都考驾照怎么预约根据驾校安排,登陆四川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预约。成都考试预约方式包括普通预约和优先预约两种。公安机关将根据本地实际,在考试场次中设置优先预约名额和普通预约名额。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学员在有效期内每个科目可以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3、采用普通预约方式预约考试的,将按照普通预约规则,确定排序时间,并根据排序时间先后,确定预约是否成功。二、驾照扣满12分重新学习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
    2023-05-12
    217人看过
  • 合同订立双方如何解约
    一、合同订立双方如何解约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超过约定的时间算违约吗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如何延续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
    2023-06-15
    329人看过
  • 交完预付款合同违约要如何做
    合同交完预付款之后违约的,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未约定对方可以留置预付款,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对方有证据证明的损失。一、购房定金能退吗?不退定金可以吗?除不可归责于双方责任和买卖协议未达成,国家政策外,需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二、是写合同还是定金定金或者是订金,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但是二者的法律效果不一样。1、如果约定的是订金,可以要求对方退款,订金主要是起预付款的功能。2、如果约定的是定金,
    2023-03-07
    189人看过
  • 合同订立签章如何约定
    (一)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二)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汀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三)当事人签订确认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订立的过程(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
    2023-02-21
    358人看过
  •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如何制定
    方法/步骤1姓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2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买方:姓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3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4拟转让标的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位于:。房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5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6交易定金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卖双方同意将上述定金交由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定金存入监管账户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定金收据,即视
    2023-05-01
    187人看过
  • 预约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关于商品房合同纠纷的问题,解决途径主要有四个方面: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在面对此类争议时,各方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尝试以和平手段解决。若无法达成妥协,可以寻求第三方协助予以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成效,则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此纠纷提交至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处理;如果仲裁结果依然不能满足当事人需求,那么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解决。《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8-20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预约合同成立及约定违约责任的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4
      预约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 1、因不履行预约买卖合同导致的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权,在终止双方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张违约赔偿。 2、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基于信赖利益产生的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3、预约合同在不能强制履行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各方均有重要意义,建议采取明确化的约定内容,明确违约赔偿的数额或比例,
    • 合同未能达到预约要求算合同成立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
    • 二者如何区别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8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今后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预约和本约性质和法律效力不同,不能混淆。预约和本约有以下区别:1。预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计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本合同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
    • 应该如何解释预约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民法典》的出台首次将预约合同作为法条正式规定,并扩大了预约合同的涵盖范围。
    • 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8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该如何预防买卖合同违约呢?实践中,因一方对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在少数,那么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这些问题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会发生不少让当事人头疼的事情。对于上述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