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童工的惩罚性赔偿能起到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21:49 452 人看过

1、什么是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法院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行为。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加重赔偿原则。其目的是在弥补被告人过去故意侵权造成的损失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处罚,以防止被告人以后再次犯罪,同时达到处罚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入大于赔偿的仔细计算,他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只同意给予赔偿损失,侵权人只会在事后办理赔偿手续,但没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收16岁以下未成年人

招收16岁以下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p>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不得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用人单位非法招收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必须查验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就业。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用工登记证明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一)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将童工送回原籍的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职业介绍所或者其他引进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儿童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允许不满16周岁的儿童从事童工劳动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经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从重处罚

(3)对重复使用童工情节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以及未满16周岁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

(四)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在患病或者残疾的童工返回原籍前,应当负责其待遇,并承担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结束后,经劳动鉴定,根据残疾程度给予残疾抚恤金。童工死亡的,给予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和经济补偿。对造成儿童工伤、残疾、死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拐骗、虐待、强迫童工冒险劳动,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对童工健康造成其他危害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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