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33:41 295 人看过

1、有哪些规定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主要是《公司法》的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一般公司股东的权利是什么?一是身份证明。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将其姓名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向股东发行股票作为凭证。(2)作为投资者,股东的目的是获取收益。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分得股权红利或者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是指公司在扣除营业成本、缴纳各项税费、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的利润,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三)表决权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除公司法规定外,也可以自行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其他股东同意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时的出资。此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6)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作了相应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变更。《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九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资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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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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