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取消查封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8:20:51 421 人看过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一、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对行政处罚有争议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7)起诉人签名、日期。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行政处罚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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