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房产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9:36 412 人看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迅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市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配合全区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房屋管理,充分发挥房产税的杠杆调节作用,贯彻公平税负、合理竞争的原则,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全区房产税征税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凡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均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调整我区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策调整的执行工作。

三、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临时经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88)国税流字第039号【发布日期】1988-12-03【生效日期】1988-12-0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局关于临时经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通知(1988年12月3日(88)国税流字第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8)财税营字第003号《关于对未办“外销证”外出经营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下发后,各地普遍反映:这一批复不利于税务管理。根据全国营业税业务会议讨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给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含外销商品税收管理证明、外出服务证)而外出经营的固定业户,在经营地按临时经营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454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号:藏政发〔2008〕50号发布日期:2008-5-26执行日期:2008-3-1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实现税负公平,现就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二)企业从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一律按扣除限额扣除。具体扣除限额为:一、二类地区5,300元,三类地区5,700元,四类地区6,100元。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月费用扣除标准和其他生活补贴提高为:一、二类地区扣除标准
    2023-06-07
    28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1999年4月7日国税函[1999]162号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饲料的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目注释做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饲料国内增值税的征免税范围。请你署按此《通知》规定,相应调整饲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略)
    2023-06-07
    487人看过
  • 关于调整对进口邮包免税额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我署修订的《进出口个人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对进口邮包实行免税额后,简化了海关手续,照顾了国内外收寄件人的正常需要,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根据国内外物价变动的情况和部分海关的建议,决定自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进一步扩大对进口邮包的免税额。凡从国外寄进的邮包,每次税额不足五十元者;从港澳寄进的邮包,每次税额不足十元者,均予以免税放行,超过的仅征超过部分,原办法的有关条文作相应修改。现将我署拟定的通告发给你们,请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对外公布。附件: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为了进一步照顾国内外亲友之间互寄礼品,纪念性物品的需要,决定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进一步扩大对进口邮包的免税超,即从国外寄进的邮包,每次税额不足五十元者;从港澳寄进的邮包,每次税额不足十元者,予以免税放行。
    2023-04-24
    57人看过
  •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调整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4月下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及2006年2月下发的《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的文件要求,从2006年4月1日起,南宁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基本流程顺序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原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IC卡报税——纳税申报——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上述文件要求,我局已及时对网上报税软件企业端进行了升级,纳税人必须先升级企业端软件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在4月份试用期内,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原流程申报,也可使用新流程申报。但5月份申报期开始必须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新流程进行纳税申报。在4月份试用期内,申报系统对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数据不进行实时比对,由税务机关事后进行比对,纳税人必须
    2023-06-07
    102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39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税务登记问题。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凡已在各地国家税务局原按所得税纳税人办理过税务登记的,不再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凡未办理过税务登记的,应到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二、关于税款所属期问题。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3%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按税款所属时期从1997年1月1日起计证,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应分别按金融、保险业的纳税期限补征。《纳税申报表》由各地按所附表格式自行印制。三、关于预算管理问题。请按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7]38号办理。此次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对各地国家税务局是一项新工作,请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合作,相互协调,保证税收政策的统一和征税税基的一致。执行中有
    2023-04-23
    13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4]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沈阳、长春、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广州市税务局:我局以国税发(1993)153号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小客车中“微型客车”部分的征收范围。现将“小客车”的消费税征税范围补充通知如下: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小于或等于3.5米的“微型客车”和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中型客车”。请依照执行。
    2023-06-07
    227人看过
  • 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征地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求,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征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地方式采取大包干的形式(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按基础设施用地(划拨)和经营性用地(出让)两种不同性质用地分别定价。二、征地价格1、基础设施用地东门村、敖山村耕地为3.84万元/亩五马村耕地为3.52万元/亩锦南村耕地为3万元/亩田北村耕地为2.64万元/亩2、经营性用地东门村、敖山村耕地为4.2万元/亩五马村耕地为3.85万元/亩锦南村耕地为3.2万元/亩田北村耕地为3万元/亩3、东门村、敖山村、五马村、锦南村、田北村的非耕地均减半执行。4、工业用地另行商定。三、实施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3-06-08
    201人看过
  •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
    2023-06-10
    338人看过
  • 《关于调整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征管税务所: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税征科2009312号文,以下简称《调整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分局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一、)各所应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办法》是市局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完善税源监控机制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旨在简化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各所应深刻把握和领会市局文件和分局补充意见的精神实质,确保工作举措能落到实处。(二)各所应做好对各乡镇、相关委局招商主体和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的重点是《调整办法》出台的意义、效果,以及其中关于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工作流程和时
    2023-06-07
    481人看过
  • 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收费标准
    大家在买房之后,除了要交纳首付款之外,还需要按时交纳一定的税费,这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购房税费,说到房子的税费,还有一个费用不得不提,那就是房产税,虽然目前房产税没有在推行,但是未来有征收的趋势,那么,房产税征税范围有哪些?房产税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房产税收费标准1、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2、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3、纳税
    2023-05-20
    305人看过
  • 关于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个人所得税分征期设置调整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省国税局决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对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中个人所得税(利息税)法定申报期限和分征期申报期限设置作以下调整:个人所得税法定申报期限调整为15天,2011年9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申报期延长至9月20日;2011年10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申报期延长至10月26日;2011年11、12月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法定期限执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度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分征期设置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10〕866号)中关于10月申报期“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申报期延长至10月14日”的规定同时作废。
    2023-05-29
    242人看过
  • 陕西省关于房产契税政策的调整
    陕西省房产契税,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1.5%。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小区容积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或超过西安地区均价需缴纳3%。房产契税要交多少?1、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2、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3、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4、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5、由于你是购买的一手新房,建筑面积137平米符合90-144平米之间,所以你的契税交纳标准为总房款的1.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契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
    2023-07-17
    217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是怎样的?
    房产税的定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征收范围(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
    2023-05-04
    33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二、关于征税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各区(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各级政府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今后调整、新增的区(市)县、镇,随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对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的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居民聚集区,参照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税额标准征税,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确定。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对于以分批建设为理由形成的闲置土地,当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征收税款的具体规定。但加成征收的额度不得
    • 关于个税的调整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三险一金)-扣除标准
    • 国发37号关于调整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国发〔1997〕37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 纳税调整项目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税务调整减少项目主要包括税法允许补充的损失和免税项目,如5年内补充的损失、国债利息收入等。
    • 关于哪些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得超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8
      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