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期法律调查委托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20:54 268 人看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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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因甲方受托对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_________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关前期调查工作,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有关前期法律调查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如下范围的法律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3.对公司资产形成中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之合法性,资产之有效性、合同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调查;

4.对公司未了结的经济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之法律意见仅作为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月前的履行情况作法律调查,对还未完全履行的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作及其后果作出详细的预测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法律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法律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法律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法律调查。

第二条乙方完成上述法律调查事务后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专项法律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仅限于上述内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条甲方应督促公司真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时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调查报告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对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负责的法律审核,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第七条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应收取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专项法律调查报告当日付清。

第八条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所需得专项法律调查报告,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出具的调查报告仅供甲方内部参考,不得对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当的使用该调查报告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进行法律调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缴交的调查费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调查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审查批准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则有权相应措施顺延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间。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专项法律调查报告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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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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