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5:52:52 333 人看过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是如何的

1、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是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在分公司绝对都不会有相应的法人代表的,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回事,但是分公司有具体的负责人,有的时候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分公司的负责人肯定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总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
    实践中,法院对于总公司如何承担分公司责任的判决大体上有四种做法,一是判决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判决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判决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四是径自判决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的业务承担的是自己责任。其次,无论是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都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显然,并无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最后,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在实质上就是总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二条,分公司有偿付不能或偿付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可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裁定执行总公司财产。同时,笔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对于法人分支机构的执行问题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其中,该法第八条规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应当向其
    2023-06-05
    232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哪些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民间借贷中哪些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首先,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成立保证责任是以订立保证合同为前提的,而保证合同只能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方式无效。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特殊约定,应推定保证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实践中常见的“担保人”大多都须在担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其次,共同债务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人即共同借款人,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初就应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最后,债务加入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加入即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原债务人未退出的情况下,第三
    2023-08-11
    478人看过
  • 总公司欠款:分公司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总公司欠款分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怎么处理1.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叫关联交易。2.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2023-07-05
    168人看过
  • 总公司面临分公司争议,谁来承担责任?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一)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否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2023-07-04
    457人看过
  •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实际归总公司所有。一、母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可以吗?是可以的,但要确保真实有效;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注册注意事项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1、分公司注册资金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
    2023-06-24
    322人看过
  • 总经理承担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总经理不承担有限公司法律责任。总经理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里有法律意义的职位为董监高,“董”是指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有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得连选连任。“监”是指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得连选连任。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各公司的高管依据内部章程和对外授权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相同。一、监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是可以设立监事会的,设立监事会后,对公司管理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干扰监事行使监督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监事要执行职务活动中,要承担最大的责任是刑事责
    2023-04-02
    341人看过
  • 总之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
    公司设立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主题是:1、公司设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指公司正在设立之中,尚未设立登记,但又不能确定公司是否必然能够成立或不能成立的状态。参照公司设立失败的有关原理,此时,公司发起人之间仍然属于合伙法律关系,公司发起人之间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以发起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明确不能成立的,由发起人按设立失败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仍然未能明确是否能够成立的,也按设立失败承担民事责任。3、公司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设立成功的,发起人的民事责任按公司设立成功来承担;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的,可以直接变更设立后的公司为当事人并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公司设立失败是谁的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是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事务之后,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
    2023-06-29
    216人看过
  • 分公司和总公司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一、分公司和总公司法律的区别是什么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般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二、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否可以达成合同协议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一般是以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来约定而不是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
    2023-12-16
    293人看过
  • 公司合并分立后法律责任的承担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1、派生分立,即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2、新设分立,即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法律的合并纠纷公司合并纠纷中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2023-06-19
    371人看过
  •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面的关系
    1、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对外的活动,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债权债务将由子公司自己独立承担责任。而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它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被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的公司依法设立,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两者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存在,仅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从而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进行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将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债务承担责任。3、母公司对两者控制的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即母公司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
    2023-07-17
    417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地位和职责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和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起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
    2023-07-05
    77人看过
  •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起施行)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现代社会,很多大公司都会开设一些分公司,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时,就需要向银行或者是他人进行贷款,这时候产生的公司债务,需要按照
    2023-03-29
    380人看过
  • 跟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会不会承担责任
    一、跟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会不会承担责任跟分公司签合同,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仍要法人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和总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是什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一旦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
    2024-01-13
    85人看过
  • 一般分公司的行为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豆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为了销售方便,该公司于2006年12月份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2007年4月份,公司在某市的分公司与超市签订了一份豆制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分公司向超市提供一批豆制品。后来,由于该分公司提供给超市的豆制品质量不合格而给超市造成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该分公司无力承担,于是超市要求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这批有质量问题的豆制品并非本公司提供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超市将上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上述事实,依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给红绫超市造成的50万元经济损失,在分公司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应由本公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来承担。
    2023-06-09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8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 如何才能承担承担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债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总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第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由分支机构负责偿还。第二、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1、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由公司承担。 2
    • 2022年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0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分公司与总的责任和权益如何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分公司可以独立签约,但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即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 分公司的经营债务是由总公司设立的,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其隶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也无公司章程。根据该规定,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