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责任分工。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主持,但如果他们不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或监事可以自行召集主持。而如果两个机关都不履行召集职责,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这表明了召集股东会议的机关是有顺序的,如果不符合规定,股东就无法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并且违反规定的决议将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召集人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集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召集主持。上述两个机关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由此可见,召集人是有顺序的,股东只有在要求召集机关召集股东失败时,才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违反上述顺序召集股东会议的决议无效。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会 召 集 人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以下几点:
1. 召集股东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全体股东或者部分股东召开会议。
2. 制定会议议程:在召集股东会会议前,召集人应当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议题和议程。
3. 准备会议文件:召集人应当准备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程、提案、议程说明等。
4. 主持会议:在股东会会议上,召集人应当主持会议,并按照议程进行讨论。
5. 记录会议决议:在会议记录中,应当记录会议的决议、提案、议程说明等内容,并确保记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6. 宣布会议结束:在会议结束时,召集人应当宣布会议结束,并宣布会议决议。
7. 记录表决结果:在股东会会议上,召集人应当记录表决结果,并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8. 向股东发送会议通知:在召集股东会会议前,召集人应当向全体股东发送会议通知,说明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内容。
9. 准备会议文件并提交给全体股东:在召集股东会会议前,召集人应当准备会议文件,并提交给全体股东。
10. 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在股东会会议上,召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进行讨论,并确保讨论的议题和议程相符。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人在召集股东会会议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在会议过程中,召集人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人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在召集股东会会议前,应当制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并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在会议结束时,应当宣布会议结束并公布会议决议。此外,召集人还有权向全体股东发送会议通知,并准备会议文件提交给全体股东。在召集股东会会议过程中,召集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490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467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398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
389人看过
-
股东大会是否由董事会召集
159人看过
-
股东大会是否由董事会召集
360人看过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
股东会的召集权有顺序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1《公司法》第四十条对股东会的召集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职责的,由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上述两个机关均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由此可见,召集人是有先后次序的,股东只有在请求在先召集机关召集股东会未果的情况下,才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违反上述顺序擅自召集股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
股东会的召集权有顺序限制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6《公司法》第四十条对股东会的召集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职责的,由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上述两个机关均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召集人是有先后次序的,股东只有在请求在先召集机关召集股东会未果的情况下,才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违反上述顺序擅自召集股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是
-
股东会的召集权按照什么顺序举行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3《公司法》第四十条对股东会的召集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职责的,由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上述两个机关均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召集人是有先后次序的,股东只有在请求在先召集机关召集股东会未果的情况下,才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违反上述顺序擅自召集股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是
-
股东会召集程序是怎样的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7你要考虑的是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