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鉴定的规定和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1:40:33 383 人看过

1、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2、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鉴定档案。

包括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致残证件等。

3、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劳动鉴定工作人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4、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劳动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事实包括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疗技术标准。鉴定结论应由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一)申请部门不同。

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该向当地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所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

(二)审查程序不同。

在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后30天内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会根据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医疗工伤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等资料,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则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以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也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法律效力不同。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后被驳回的,工伤认定结论即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证明力;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在被司法机关采信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对当事人无影响。

(四)法律后果不同。

工伤认定结论一经作出,如果认定职工属因工负伤,职工就可以享受报销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待遇,工伤医疗期还可领取工伤津贴;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如果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则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领取伤残抚恤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救济途径不同。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工伤认定时效(1)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
    2023-07-23
    103人看过
  • 延期举证和伤残鉴定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伤残鉴定定义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二、延期举证规定《证据规定》36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根据此条规定,我们举证时限制度是采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为主,延期举证为补充的形式。此条规定有三个特点:一是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既保护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权利,同时又规定是否延期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定。二是申请延期次数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不受任何限制。三是申请延期理由法定性和不确定性。三、伤残鉴定延期情况分类1、交
    2023-03-20
    222人看过
  • 工伤时间的规定原则
    工伤时间规定不能超过12个月。若工伤职工伤情特殊且较为严重的,需要得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稍加时长,该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的工伤评定等级结论下达后停止发放原福利待遇,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康复迹象,则继续享受有关医疗待遇,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则需要单位负责。工伤时间认定1、24小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打电话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2、48小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在48小时内;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3、1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4、15个工作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
    2023-07-01
    16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如下:1、个人不缴费原则;2、集中管理原则;3、确定残疾和职业病等级原则;4、无责任补偿即无过失补偿原则;5、区分因工原则和非因工原则;6、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7、国家立法和强制执行原则;8、经济补偿与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9、区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10、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作出判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3类情形,这些规定只是一个类的划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情形需要认定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作出判断。所以,从事工伤认定的人员在认定过程中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分重要。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应把握如下几点:1、应以承担社会责任应作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在排除
    2023-07-08
    295人看过
  • 关于人身伤害的认定原则
    致人身体受伤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伤害,这种伤害没有造成受害人残废、死亡,受害人身体经过治疗可以复原。这种伤害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致人身体受伤害的另一种情况是造成受害人残废,经治疗不能恢复的。致人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除赔偿上述一般伤害的费用外,还应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一、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该如何认定应当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受害人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
    2023-03-20
    218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笔迹时间鉴定规定的鉴定原则有哪些
    一、最高法院关于笔迹时间鉴定规定的鉴定原则有哪些?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二、申请笔迹鉴定的流程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
    2023-06-04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关联性鉴定原则有哪些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5
      工伤关联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只是一种学术性的证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于鉴定结论,应当采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
    • 关于对抚养权的认定的原则和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05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
    • 关于工伤保险实施补偿原则的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关于工伤保险实施补偿原则是什么: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
    • 轻伤鉴定的原则是什么,轻伤鉴定原则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16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
    • 工伤认定 举证原则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3
      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后,应该及时进行的一个过程,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书,那么关于工伤认定举证原则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举证原则,相关的工伤认定办法中规定,举证责任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不能证明该伤害不是因为劳动安全造成的,那么就是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