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怎么审合同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6 10:30:02 459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怎么审合同的

在对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审查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查拆迁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证件(例如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是否齐全并合法有效;其次,审查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主体资格,包括双方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后,审查拆迁整体方案、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方式以及协调异议的具体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最近农村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在农村地区的拆迁补偿方面,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模式:首先,货币补偿机制,这一方式是通过各种合法依据以及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的房产实施精确的估值,进而得出一个具有说服力和依据的货币补偿款项;其次,便是产权置换,也可以称之为产权调配,具体形式因评估的方法不同,大致分为两种,其一是依据价值标准进行产权置换,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作为等价交换,实现产权的置换;最后,还有一种是面积标准的产权置换,这种方式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基准,在应安置的面积范围内,不计算差价的异地房产进行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其他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土地价格虚高,由此产生了许多无法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此,便诞生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新型补偿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怎么办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怎么办?没有给拆迁合同被拆迁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二、拆迁合同需要载明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三、拆迁合同必须符合哪些规定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
    2023-06-17
    15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
    2023-08-17
    413人看过
  • 对方不履行征地拆迁合同怎么办
    一、对方不履行征地拆迁合同怎么办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征收补偿协议与我们平日见到的合同有所不同,拆迁方与老百姓达成的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因为两者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主体,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此当征收补偿协议产生纠纷时不能采用民事协议的方式来寻求救济,应当提起的是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有规定,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违法拆迁的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第五百四十八
    2023-05-03
    455人看过
  • 拆迁及征地合规性审查标准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的标准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
    2023-07-20
    82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合同注意事项
    一、征地拆迁合同注意事项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与你签订拆迁合同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合同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
    2023-04-23
    306人看过
  • 如何审查征地拆迁的合法性以及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如何审查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审查征地拆迁的合法性首先要知道有没有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含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以及告知土地征收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文件。其次还要看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1.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
    2023-04-23
    160人看过
  • 征地是否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
    一、征地是否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1、征地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征地拆迁需要建设单位申领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拟征(转)用土地的丈量、调查、确认有哪些在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在拟征(转)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村民小组告知3天以上后,我处工作人员对拟
    2023-06-12
    168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费由谁审批
    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拆迁费用由谁出1、征地和拆迁可以由政府来实施,或者由开发商实施。2、拆迁费用一般是政府承担,如果开发商承担了拆迁费用
    2023-03-02
    498人看过
  • 拆迁征地是否合法怎么查
    一、拆迁征地是否合法怎么查在探讨征地拆迁行为是否合法这一问题时,首要任务是明确该行为是否得到了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所属市、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经核实无误的《用地申请》;其次,市、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需根据相关规定,精心制定《征收土地方案》,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征收土地的具体目的与用途,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类别、面积及其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对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劳动力安置的具体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详细信息等等,同时还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土地征收的相关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的最终结果,并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最后,市、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需将精心制定的《征收土地方案》上报至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严格的征地审查,并提交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拆迁征地信息怎么查询
    2024-07-05
    384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一、二手房纠纷怎样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大致流程如下,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
    2023-03-12
    434人看过
  • 怎么处理征地拆迁还建房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征地拆迁还建房合同纠纷?在遭遇拆迁还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协商沟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种,如果是遭到强拆或者是政府违约等等征地拆迁纠纷时候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起诉状,然后到法院起诉,需要起诉的话要尽快起诉(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先行的对案情进行调查和了解,在
    2023-04-16
    307人看过
  • 如何高效征地拆迁?怎么提高征地拆迁效率?
    如何高效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大建设工作难题之中的难题。如何在关注民生和推动发展中统筹兼顾,求得平衡,是检验干部工作方法和成效的重要标尺。我作为一名挂职干部,在牵头组织实施蚌山区某项目(二期)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深刻地体味到基层工作的酸甜苦辣,感悟到工作方法的重要。该项目涉及84户,拆迁面积2.6万多平方米,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由未完成任务的10%,转变到拆迁户主动到拆迁办排队办理拆迁结算手续,最终如期完成了拆迁任务。在拆迁工作中,我们的做法是:1、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通过进村入户,宣讲政策,与村里的干部、群众交心沟通,我们了解到,对于拆迁,群众普遍存在着“三怕”思想:一怕补偿政策多变,导致先拆的吃亏;二怕干部办事不公,使得“老实人”吃亏;三怕带头拆迁生事,遭到其他户的反对。由于“三怕”思想的存在,出现了“三等”现象:
    2023-06-03
    325人看过
  • 怎么找征地拆迁的律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找征地拆迁的律师在面临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之时,选择一位具备丰富经验且值得信赖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以下途径可作为参考:首先,可以寻求亲朋好友的推荐推荐优秀的律师人选;其次,可通过访问律师协会官网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进行检索;另外,还可以在一些专业律师团队或者在线法律服务网站进行查找和咨询。在筛选适合的律师过程中,应关注如下几个重要因素:第一,不仅要了解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充分考虑其处理类似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第二,律师的工作态度以及与客户之间的有效沟通也是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第三,律师的收费标准及时间安排也需纳入考虑范畴。在正式接受委托之后,务必与委托人签署书面的委托协议,以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范围、内容、权限、费用以及执行期限等关键信息。在签署委托协议的过程中,还需特别留意以下几点:首先,协议内容必须清晰明了,避免产生歧义;其次,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
    2024-07-23
    380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迁坟令怎样写的
    一、征地拆迁迁坟令怎样写的政府对于迁坟这件事儿是有明文规定滴:首先啊,大家不能把坟墓建在下面这些地方哦:土地啊,树林啊,还有城市里的公园啊,风景名胜区啊,文物保护区等等地方都不行呢;还有水库啊,大河边上啊,水源保护区啊,铁路和公路主干线上也不能乱来哦。其次呢,如果你现在就在规定的区域里面有个坟墓的话,除了那些被国家保护起来的,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可以保留下来以外,其他的都得限期搬走或者深深地埋下去,不能让坟头露出来哦。《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二、拆迁征地找律师团队有用吗当你面对拆迁这件事儿时,找个靠谱的律师绝对是件好事儿!他们能提供给你一些很厉害的维权技巧,让你在这场拆迁战中占据有利位置。律师
    2024-05-12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怎么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19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由裁量,但不能提供决策
    • 征地拆迁合同印花税怎么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征地拆迁协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只对以下凭证征税:(一)购销、加工承包、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务凭证。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所有列举的凭证都应缴纳印花税,未列举的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征地拆迁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征地拆迁时合同被拒签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6
      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裁决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征地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执行,必须先签订拆迁合同,发放拆迁款才能够正式进行拆迁,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 征地审批后还会不会征地拆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
    • 征地补偿拆迁审批是怎样的流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 3、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