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怎么说
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说法如下:
1.如果认罪,就陈述认罪、悔罪,比如原来是不懂法,现在知道错了,一定改过自新,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如有被害人的案件,再加上对不起被害人之类的话。
2.如果不认罪,就陈述自己是冤枉的,请判无罪,重新调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有: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3.自首。
4.立功。
5.从犯、胁从犯。
6.其他。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认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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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告人最后陈述?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独立的阶段。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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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案件中的最后陈述只能由法庭陈述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不可以的;法律规定是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的最后陈述权,是一项权利。不可以由辩护人代行。当然,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已经过逝,在再审案件中,可以由它的辩护人代人行使,这是例外,决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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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最后怎么陈述,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2刑事被告最后陈述,如果认罪,就陈述认罪、悔罪,比如原来是不懂法,现在知道错了,一定改过自新,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如有被害人的案件,再加上对不起被害人之类的话。如果不认罪,就陈述自己是冤枉的,请判无罪,重新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