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的方法:
一是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
二是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是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
一、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公司停工留职需要和员工协商吗
公司强迫员工停薪留职是一种变相苛扣的行为,在用人单位苛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本工作岗位的具体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3。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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