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品种权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1、有以下情形:
(1)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
(2)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
(4)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二、植物新品种权包括哪些
1、控制权。指植物新品种权人对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享有排他性的控制权,未经指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新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2、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人有权对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生产或销售,以获得商业利润。有权将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转让权。植物新品种的育种人有权将植物新品种权依法转让。继受取得的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人,也可将植物新品种权再次转让;
4、许可他人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权利人和受许可人通过订立许可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授权品种名称的永久使用权。不论该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是否届满,植物新品种权人都有权要求销售该授权品种的单位或个人使用注册登记的名称;
6、追偿权。植物新品种权被授予后,在自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至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对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植物新品种权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于哪年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已经2007年8月25日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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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权是研究出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本质上就是指植物新品种权人拥有的对该植物新品种的处置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新指定的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是为了保证研究人员合理处置研究成果而设立的。有利于对研究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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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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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什么是新品种?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0审批机关主要依据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或者考察业已完成的种植或者其他试验的结果。因审查需要,申请人应当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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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修订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申请人自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品种权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该植物新品种提出品种权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说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经原受理机关确认的第一次提出的品种权申请文件的副本;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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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