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的债务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8:41:45 107 人看过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第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了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追加其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上述法律规定已经很明确了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对于此类问题的前后解决方案,当事人为了简便和出于最大程度保护自己权利的考虑,最好诉讼时就将其列为被告。因为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仍然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需要开庭,这样更加麻烦。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被告?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被告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分公司有很强的偿付能力,应该只以分公司为被告;

2、如果分支机构存在,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原告可以分支机构和总部为共同被告或只有总部为被告;

3、分公司关闭或者撤销的,以总公司为被告。

原告起诉时,分公司关闭或者撤销的,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能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其权利义务由总公司直接承担。

二、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债务如何承担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明确答复,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1)《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7条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经营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证人,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答复:此种情况应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无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在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中应将该企业法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并承担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注册中国商标,可以是个人或者企业主体,企业主体不分总公司或者分公司,谁先注册下来,就归属谁。注册成功后商标可以转让以及授权,分公司注册下来也可以转让或授权给总公司。当然分公司的商标与总公司的关系还要看总公司与分公司间资源分配关系,因为商标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商标是资产的一种形式,所以如果说分公司的商标与总公司毫无关系,也是不甚严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兑有债务的营业执照债务由谁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要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要收回债权偿还公司欠下的债务。而且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一、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1、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2、债务清偿责任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
    2023-03-08
    203人看过
  • 父亲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父亲作为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父亲的遗产。一、法律上是否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二、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抵押物债务人死亡,处理抵押房产有以下建议:1、首先同数个继承人进行充分谈判,摸清各继承人对遗产抵押物的意图,阐明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须优先清偿债务,剩余的部分才是
    2023-02-15
    184人看过
  • 分公司债务无法承担应由谁负责
    依据法律规定,母公司需对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法人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可自行为避免的民事活动承担起民事职责,而由此产生的任何民事责任则均需由法人全权负责;或者说,他们也可以首先使用该分支机构所管理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这些责任,假如这样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话,剩下部分的民事责仍将由法人接手承担。正因如此,各类企业可以在自身需要的时候设立分公司,当分公司无法独立承担的债务出现时,母公司便有义务来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4-07-31
    64人看过
  • 丈夫坐牢债务由谁承担?
    一、丈夫坐牢债务由谁承担?丈夫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夫妻共同承担;丈夫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其个人财产承担,妻子对此没有偿还义务。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2、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日常家事代理是认定夫妻因日常家庭生活所生债务性质的根据。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是最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
    2024-01-25
    117人看过
  • 被告身故债务由谁承担?
    被告人身故的,债权债务在其遗产范围内由其继承人承担。若没有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债务归于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024-05-16
    211人看过
  •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谁承担呢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筹备期间的债务。《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4-27
    432人看过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在法人人格否认时由滥用权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滥用股东权利会构成犯罪吗滥用股东权利一般不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2023-06-26
    241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债务纠纷属于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到时候会根据原告诉讼状当中的标的额确定收费标准,虽然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
    2023-06-29
    478人看过
  • 合伙债务的清偿由谁来承担
    一、合伙债务的清偿由谁来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有3个区别。分别是:1.责任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2.交易的区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人数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按合伙企业法规定。三、合伙企业债务有哪些合伙企业的债务包括合伙企业向外部债权人或通过其他合作方式承担的债务,合伙企业成员之间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与财务合作有关的债务。
    2023-10-09
    43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
    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如下:(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2023-08-17
    445人看过
  • 谁在支票上承担主债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谁在支票上承担主债务支票并没有主债务人。主债务人,就是无条件付款的票据关系人。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后,首先由付款人,就是出票人的付款。如果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银行是不付款的。所以,银行虽然是付款人,但是并不是主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2023-10-10
    424人看过
  • 欠债人入狱后债务由谁承担
    若欠款责任人入狱,依然坚持必须由欠款者本人负责归还欠款,无论其是否因责任问题受到刑法追究,均不能因此原因逃避其所应担负的民事义务,更不可擅自将该债务责任转让给他人负担。然而,若债务为欠款者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请求欠款者之伴侣代为清偿。反之,如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那么债权人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欠款,待法庭做出最终裁决后,无论是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资产以偿还债务,还是等待欠款人恢复自由身有能力还款时再提出还款主张,都是合法可行的解决途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
    2024-07-31
    460人看过
  • 分支机构承担责任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4-04-30
    311人看过
  •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是由谁承担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债务转移无效,原债务人仍应继续承担合同责任。一、债务能转让吗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吗债务转让协议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有效,否则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是指债务人根据
    2023-03-05
    39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分支机构债务在什么情况下由所承担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1、分支机构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支机构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 什么是分支机构债务?可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8
      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并没有对分支机构对外承担责任作出禁止性规定否定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就会出现程序法上允许分支机构作为被告,而在实体判决上就会出现债权人对分支机构提起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的现象。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教育机构破产债务归谁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6
      教育机构破产后债务由该机构的财产承担。 教育机构破产的,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 遗产分割后应由谁承担继承的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
    • 由谁承担债务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首先,你有没有酒店的授权,如果有应当由酒店承担,如果没有授权你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