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告知义务免除说明书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0:02:57 437 人看过

保险人已经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告知义务并同时在明确规定以下免除告知的事项:

1、任何降低风险的情况;

2、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在通常的业务活动中应当知道的情况;

3、经保险人申明不需告知的情况;

4、任何与默示或者明示担保相重叠的情况。

一、什么保险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二、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什么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如下:

1、不按约定时间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人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未向投保人说明;

3、未按合同约定检查保险标的的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出书面建议,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4、保险事故发生后,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赔偿不履行,赔偿不及时核损。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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