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基本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8:02:22 371 人看过

犯罪客体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厂矿企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这里所说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私营企业;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就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引起的重大事故的心理态度而言的,至于行为人对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明知的、故意的。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可以从以下要件来判断是否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一系列行为均是合法而为之,只是没有依照规定对血液、血液制品进行检测或者在采集、制作、供应活动中违反其他操作规定。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以行为的非法性为前提。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它与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后果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只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了其他操作规定,并造成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后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表现为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显然,后罪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

(3)客体要件不同。本罪主要侵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供应、制作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主要侵犯国家对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的管理规定。可见,后罪涉及的客体范围更加广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有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对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人,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三、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1、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
    2023-03-14
    3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征基本特征
    行政诉讼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一、夫妻之间一方私自携钱款远走属于犯罪吗夫妻之间如哪方私自携钱款远走属于民事纠纷,是否构成违法需要视情节而定。 1、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一方携款远走,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报警追回钱物;2、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犯财产罪。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
    2023-03-07
    98人看过
  • 【罪名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概念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现代生产,愈来愈表现为协作、有序的状态,从而形成各行各业生产的系统化。某个环节发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操作者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问题,并且往往直接关系到整个生产安全。世界各国普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生产安全。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等方面作了规定。此外,为了使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国家陆续发布了《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2022-11-03
    211人看过
  • 责任事故量刑标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直接责任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
    2023-07-24
    471人看过
  • 管理会计责任中心基本特征
    第一,拥有与企业总体管理相协调、与其管理职能相适应的经营决策权,使其能在最恰当的时刻对企业遇到的问题作出最恰当的决策。第二,承担与其经营权相适应的经济责任。第三,建立与责任相配套的利益机制,以使管理人员的个人权益与其管理业绩相联系起来,从而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性。第四,各责任中心的局部利益必须与企业整体利益相一致,不能为了各责任中心的局部利益而影响企业的整体利益。相关热词:管理会计责任中心
    2023-04-24
    188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特征
    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关注侵害人的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其宗旨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此类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因现代化社会下迅速发展的高科技致使普通公众遭受危险、侵害,而又无法对自身所遭受的危险、侵害举证证明,同时此类侵权行为存在合法基础的一类侵权行为。)因其宗旨在于对不幸损害在社会群体间进行合理分配和救济,为此该归责原则不对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予以关注和考量。无过错归责原则通常与责任保险联系在一起。即通过社会制度的事先安排,让从事高科技、高危险作业的潜在侵害人在日常营业中投保责任保险,缴纳保险费由,一旦今后营业中发生事故或侵权,则法院将直接基于潜在侵害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潜在侵害人承担责任,潜在侵害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事先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通过理赔款获得补偿,并最终实现分散社会损失的目的。
    2023-06-07
    398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事故责任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条件如下:1、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2、侵犯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一、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七宗罪具有哪些1、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
    2023-03-08
    367人看过
  • 重大事故责任罪谅解书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如何确定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中的公共安全。由于现代化生产分工精细、工艺复杂,要求各个生产部门的职工和领导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制度,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以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就必然会威胁到生产安全,给广大职工和国家的利益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强令他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2023-03-09
    220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有哪些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法律规定:(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人以上重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其它特别恶劣的情节。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什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
    2023-08-09
    291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判刑吗?
    一、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判刑吗?1、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刑、也有可能不会。法院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是否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
    2024-01-04
    431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谁负责?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由从事相关业务的主管人员负责。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违规经营快艇致多人死亡怎么处罚违规经营快艇致多人死亡行为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
    2023-03-06
    331人看过
  • 法律的三大基本特征
    法律三大基本特征:(一)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二)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三)法的社会性一、非法集资满足的三要件是什么非法集资满足的三要件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具体内容如下:1、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2、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3、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二、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行为规范;第三,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第四,以规定权力义务为主要内容.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三、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的关系如何表现法律是调整个人
    2023-06-20
    117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普通责任事故罪有何不同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普通责任事故罪有何不同没有普通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普通责任事故有以下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一般责任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违章行为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与生产、作业活动直接相连,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仅发生般的致伤事故和尚不严重的危害后果。一般责任事故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应按一般违章行为予以适当的行政处罚。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有:1.主体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的职工;2.客体是人身和财产;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2023-12-20
    207人看过
  •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辩护词范本
    一、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辩护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经李某同意,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先后四次会见嫌疑人李某,认真查阅有关案卷材料,刚才又听取了今天的庭审调查,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讨论时予以考虑: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李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性,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是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其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应免于刑事处罚,理由如下:第一、李某作为寺沟煤矿的一名小股东,其对上级管理部门的整修指令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没有决定权。刚才李某本人虽然承认自己是一名副矿长,但是该矿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李某,寺沟煤矿的另外两名股东,一位是该矿的上级行政主管单位煤管站的站长,另一位是主管该矿工作的镇党委委员,实际上李某在该矿有其名而无其实,只是大股东的代言人,没有任何的人事权和财产权,面对双重领导的寺沟煤矿,下井作业的工人数量、购置相关设备、08煤
    2023-06-1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什么叫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叫重大责任事故罪(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后果的行为。(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具体来说是生产、作业安全。犯罪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生产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
    • 什么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1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责任。它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不违反民事义务的,不会发生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民事责任的目的不仅是制裁违反民事义务的人,还要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民事责任中还有非财产责任,如恢复声誉、道歉等。2、民事责任的目的是恢复被侵犯的民事权利。以履行民事义务为前提,违反民事义务,必然会影响民事权利的实现。民事责任具有补偿和恢复原状的性质
    • 重大责任重大事故罪如何定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