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溺水死亡算不算死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9:01:21 395 人看过

意外死亡指因无法预料的原因、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死亡,“意外”是指没有预见到实施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会导致死亡;“非故意”是指不以结束他人或自己的生命为目的。所以只要游泳时溺水符合上述条件便属于意外死亡。

结伴游泳突发疾病死亡,游伴不救是否担责

【案情简介】

在某公司务工的李-伟(化名)在午间邀请同事一起去湖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李-伟父母以同事救助不及时为由,将同去游泳的3名同伴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同伴疏于对李-伟照顾,在救助方式上存有过错,判令承担一成责任,赔偿李-伟父母6.6万元。

死者父母称儿子被带去游泳

2012年9月23日下午1时,当时17周岁的李-伟与公司同事一同前往东莞市生态园月塘湖游泳,其间发生意外溺水身亡。而后,李-伟的父母将与儿子同去游泳的3位同伴告上法院。李-伟的父母认为,3位同伴一直拖延至当天下午5时许才通知公司。事发后,3人既不参与打捞也不支付打捞费。直到25日才找到李-伟的尸体。

李-伟的父母认为,作为李-伟的同事,明知李-伟是未成年人,且明知游泳有一定危险性,还带其游泳,导致意外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诉请法院判令3名同伴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李-伟的3名同事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李-伟是未成年人,而且李-伟从2011年开始便在公司工作,参加工作的时间早于他们三人,已经是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名同事认为,他们在事故中已尽到了自己的注意和施救义务。他们提出,游泳是李-伟提议并带领的,且积极下水,所以他们并不知道李-伟不会游泳。

【法院判决】

法院:三人报警求助不及时

法院审理查明,李-伟是此次游泳活动的组织者,后来在游泳活动中不幸溺亡。法院认为,事发时,李-伟虽未年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应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李-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生疏的湖水中游泳,应该预见到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其对自己的游泳技能过于自信,轻易下水游泳是导致其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

法院认为,虽然李-伟是游泳活动的召集人和组织者,可3名被告理应在游泳的过程中相互照顾,但3被告均未看见李-伟出事的过程,说明3被告在履行照顾义务方面存在过错。事故发生之后,3被告带有手机,却未能及时报警或电话求助,而是退而求其次回厂叫人,在履行救助义务方面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3被告连带承担10%的责任,李-伟自行承担90%的责任,判令3被告赔偿李-伟父母6.6万元。

【温馨提醒】

面对同伴溺水险情如何临危不惧机智施救一个未受过专业救援训练或未领有救生证的人,切忌轻易下水救人。会游泳并不代表会救人。一旦发现有人落水,最有效和可行的方法就是大声呼救或者拨打119求援,如果附近没人,可一边奔跑一边尽量大声呼救。如果还是无人响应或情况紧急,非得亲自施救时,最好救援的方式是丢绑绳索的救生圈或长竿类的东西,千万不要徒手下水救人,可就地取材,树枝、木块、大的矿泉瓶都可利用来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男子游泳溺水亡,家属同行是否担责?
    19岁男孩喝酒后去游泳溺水身亡,陪伴需不需要负责,要视情况而定。民事赔偿的责任人一般是要存在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的,没有过错是不用赔偿的,此种情况也不适用无过错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几个年满十六周岁的朋友一同去游泳,其中一个人淹死且其他人对淹死的情形存在过错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其他人对淹死的情形不存在过错的,则不需要对淹死的情形,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儿童溺水身亡父母获安抚金3月28日,许昌县桂村乡社会法庭社会法官杜玉安及时介入,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儿童溺水身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使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3月26日上午,许昌县桂村乡的郑某(男,4岁)和同村的3名儿童(最大的5岁,最小的3岁半)到一坑塘附近玩耍,郑某突然跌入坑塘,其他3名儿童不知所措。等其他村民发觉并慌忙将郑某打捞上来救治时,郑某已永远闭上了眼睛。4名儿童,除1人的父母在家外,其
    2023-07-11
    215人看过
  • 游泳溺亡会有法律责任吗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情况。对于成年受害者来说,其对游泳行为本身的危险性也应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故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游泳的提议者如果具有诸如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受害者等情况时,提议者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打篮球时被人误伤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是故意伤害受害者的身体或者严重违反竞技规则,那么对方的行为是体育运动竞技比赛中合理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伤害受害者的身体或者严重违反竞技规则,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脚在游泳池被划了下来怎么修复脚在游泳池划伤如果是游泳馆的责任那就可以搜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如果游泳馆已经在合理限度的范围提供了安全保障义务,游泳馆肯定是没有责任的;假如消费者摔伤的这种情况是有其他侵权人导致的,那就有其他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
    2023-03-25
    354人看过
  • 教游泳保护不力致溺亡要担责任
    9月14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的监护人赔偿死者盛某各项损失计人民币7万余元。16岁的张某是睢宁县某中学的学生,今年7月21日,张某教同学王某(14岁)、盛某(14岁)在村附近河中游泳,但一时没有教会,张某就不顾二人,自己往河中间游。不久,二同学在河边游玩时溺水,张某听到呼救后便游回来施救,先将王某救出,后因体力不支施救未果,盛某溺水死亡。盛某的父母便将张某和王某一同告上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9万。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明知盛某不会游泳情况下,却没有尽到注意和保护义务,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盛某不会游泳还擅自下水,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王某对盛某溺水身亡并无过错。原告未能履行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8
    65人看过
  • 19岁男孩游泳溺水身亡,母亲陪游是否应该负责?
    19岁男孩喝酒后去游泳溺水身亡,陪伴需不需要负责,要视情况而定。民事赔偿的责任人一般是要存在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的,没有过错是不用赔偿的,此种情况也不适用无过错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几个年满十六周岁的朋友一同去游泳,其中一个人淹死且其他人对淹死的情形存在过错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其他人对淹死的情形不存在过错的,则不需要对淹死的情形,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儿童溺水身亡父母获安抚金3月28日,许昌县桂村乡社会法庭社会法官杜玉安及时介入,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儿童溺水身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使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3月26日上午,许昌县桂村乡的郑某(男,4岁)和同村的3名儿童(最大的5岁,最小的3岁半)到一坑塘附近玩耍,郑某突然跌入坑塘,其他3名儿童不知所措。等其他村民发觉并慌忙将郑某打捞上来救治时,郑某已永远闭上了眼睛。4名儿童,除1人的父母在家外,其
    2023-07-11
    403人看过
  • 上班死亡算不算工亡
    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重点在于是否是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具体来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应当属于工伤。一、员工下班时猝死算工伤吗工人下班后猝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除非是下班后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二、工作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认定工伤的原则:“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出发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就是说,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假临时就医,
    2023-04-07
    270人看过
  • 溺水死亡保险赔偿标准
    如溺水为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一、保险的补偿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1)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2)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3)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4)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分开计算,各项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5)除定值保险外,应按危险事故发生时实际损失价值为准则,并以保险金额为限,以防道德危险的发生;(6)严格核对保险单的时效、财产存放地点、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并分析出险的真正原因,努力做到该赔则赔,不该赔则绝不赔。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怎么计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
    2023-06-26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游泳池溺水死亡怎么算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9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
    • 游泳池溺水死亡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
    • 游泳池溺水死亡责任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
    • 游泳馆溺水死亡赔偿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如果没有侵害人,是自己意外死亡的,除了保险赔偿外,原则上没有赔偿。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游泳池溺水死亡责任划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6
      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