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0年12月28日,XX公司与某交通银行签订了《短期借款最高抵押合同》。合同规定,XX公司以自有房地产为抵押物,对XX公司与交通银行于2000年12月28日至2001年12月28日签订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的本息提供最高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签订后,双方在法律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12月24日,XX公司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双方同意建设银行向XX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利率3.975%。利息按季度结算,贷款的目的是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四个月,即2001年12月24日至2002年4月24日。合同签订后,交行履行了贷款义务,但XX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2004年2月,原X公司与XX公司因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结案后,承办法院将上述抵押权转让给X公司原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XX公司既没有告知银行,也没有告知原公司房产已经抵押。随后,交通银行以原X公司侵犯抵押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交通银行将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转让给原X公司。
律师答复:
只要受让人主观恶意,抵押权人应当追求抵押物的位置,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不受抵押物转让方式和效力的限制。由于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因此XX公司与原X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原X公司在实现债权时不得损害银行的利益。鉴于本案抵押物已登记,原X公司有注意义务,但在接受抵押物时未提出异议。因此,原X公司是非善意受让人,无法抗拒银行行使抵押权的追索权。因此,法院应支持银行的申请。相关法律知识:
物权的效力包括四个方面:支配效力、优先权效力、排他性效力和追溯效力。抵押权本质上属于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从理论上讲,它必须有四种效果。抵押权的追偿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在抵押权成立后,无论抵押物流入谁,都可以追偿抵押物所在地,并向占有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第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其善意取得可以限制和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追索权,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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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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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的房屋的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6"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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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包括什么效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51、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务责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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