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效力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53:41 338 人看过

法律咨询:

2000年12月28日,XX公司与某交通银行签订了《短期借款最高抵押合同》。合同规定,XX公司以自有房地产为抵押物,对XX公司与交通银行于2000年12月28日至2001年12月28日签订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的本息提供最高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签订后,双方在法律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12月24日,XX公司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双方同意建设银行向XX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利率3.975%。利息按季度结算,贷款的目的是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四个月,即2001年12月24日至2002年4月24日。合同签订后,交行履行了贷款义务,但XX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2004年2月,原X公司与XX公司因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结案后,承办法院将上述抵押权转让给X公司原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XX公司既没有告知银行,也没有告知原公司房产已经抵押。随后,交通银行以原X公司侵犯抵押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交通银行将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转让给原X公司。

律师答复:

只要受让人主观恶意,抵押权人应当追求抵押物的位置,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不受抵押物转让方式和效力的限制。由于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因此XX公司与原X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原X公司在实现债权时不得损害银行的利益。鉴于本案抵押物已登记,原X公司有注意义务,但在接受抵押物时未提出异议。因此,原X公司是非善意受让人,无法抗拒银行行使抵押权的追索权。因此,法院应支持银行的申请。相关法律知识:

物权的效力包括四个方面:支配效力、优先权效力、排他性效力和追溯效力。抵押权本质上属于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从理论上讲,它必须有四种效果。抵押权的追偿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在抵押权成立后,无论抵押物流入谁,都可以追偿抵押物所在地,并向占有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第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其善意取得可以限制和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追索权,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追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
    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中:一是当标的物由无权处分人转让给第三人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物权在此种情况下所具有的追及效力属于物上请求权的一种形式.二是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给第三人时,抵押权人得追及至抵押物之所在行使抵押权.
    2022-04-11
    446人看过
  • 物权的追及效力和物权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的辨析
    物权的追及效力,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流通至何人手中,物权人均得追及标的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并实现物权内容的效力。物权为绝对权、对世权,物权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物之所有人都有权向物的现时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例如,甲盗得乙的汽车,随后将之以低价出卖于知情的第三人丙,丙又以更低的价格转让给丁,则该车尽管已转让多次,但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所有人乙均得追及汽车之所在,直接要求该汽车的现时占有人丁返还汽车。不仅所有权,而且担保物权等他物权也有追及的效力。例如,房屋所有人就其房屋设定抵押权后,复将房屋让与第三人,如抵押权人之债权届期未获清偿时,抵押权人便可追及抵押物(房屋)并申请法院拍卖之,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物权的追及效力,学者常常称之为追及权。然对物权是否具有独立的追及效力,学者历来有肯定和否定两种不同见解
    2023-06-08
    64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一、未成年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未成年人犯罪后是享有继承权
    2023-03-27
    386人看过
  • 所有权包括物权吗
    一、所有权包括物权吗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二、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3、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
    2023-05-06
    455人看过
  • 物权之物包括专利吗
    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对世性、绝对性。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它强调的是对具有知识性的劳动成果的相关权利。物权之物是包括专利的,专利权也是物权的一种。一、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有以下这些:(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二、可转让的权利如何办理质押(一)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
    2023-03-17
    148人看过
  • 质权标的物的范围包括
    一、质权标的物的范围包括(一)从物。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属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加以排除。因此,只有从物也随主物交付于质权人时,质权的效力才能及于从物。若虽交付主物而未交付从物的,则可以推定当事人有使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的意思,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从物。(二)孳息。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这里的孳息既包括天然孳息,也包括法定孳息。(三)代位物。在质物因灭失等原因,出质人受有质物的代位物时,质权的效力及于代位物。(四)添附物。在质物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发生添附时,若质物所有人取得添附物所有权时,则质权效力及于添附物之上;若出质人与他人共有添附物时,则质权效力存在于出质人对共有物的应有部分上,但若添附物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时,因出质人的所有权消灭,质权也消灭,此时由于出质人得依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其质物的价值,则质权的效力及于返还的补偿金上。当然该补偿金属
    2023-05-06
    109人看过
  • 物权的追及效力及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第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同一物之上设立多个物权等。(一)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二)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甲、乙、丙三人将其共有的房屋出租给丁,后甲欲转让自己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甲要将房屋出卖给戊,丙以共有人的身份主张优先购买权,丁则根据其租赁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这时,丙得
    2023-06-08
    334人看过
  •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学中称为物权变动与其基础关系或者说原因关系的区分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基础关系,主要是合同,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成立以及生效应该依据《民法典》来判断。民法学将这种合同看成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也许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这可能是因为物权因客观情势发生变迁,使得物权的变动成为不可能;也可能是物权的出让人“一物二卖”,其中一个买受人先行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其他的买受人便不可能取得合同约定转让的物权。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本身是两个应当加以区分的情况。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
    2023-02-28
    140人看过
  • 债权效力的扩张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债之效力的扩张内容:1、债权物权化。2、债的保全。3、涉他合同。4、债权的不可侵性。一、代位权有什么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哪些是物权的共同效力物权的共同效力:是指所有物权的效力,无论是所有权、使用权还是担保物权。与特殊效力相比,每个物权都有其特殊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物权对
    2023-06-27
    477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包括什么
    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2.先受偿效力。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其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无须经房地产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对抵押的房地产予以处分,并从变卖的价款中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主要有房地产自身;房地产的从物;房地产的从权利;孳息。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如下: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偿还全部债务;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签订偿还协议;3、如不能签订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4、如胜诉,可以就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
    2023-07-23
    288人看过
  •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1、对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质权人可就出质合同债权优先受偿前述主债权和各项费用。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2、当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在上述质押担保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二、担保债权实现形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
    2023-06-05
    401人看过
  • 物权包括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并不属于物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它是同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的民事权利的一个种类。一、人身权的分类有什么人身权的分类有:一、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对象,民事主体固有的、自然的民事权利。也分为特定的权和一般人格权;1、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2、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二、身份权是民事主体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以身份利益为主题,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的亲属权、配偶权、亲属权和身份权。二、物权的客体是物权的客体:法律上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如机动车、电视机等。物指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也包括电等没有形状的物。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与精神产品相对而言的,著作、商标
    2023-06-22
    30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外部效力包括了哪些
    法律地位的取代、从权利随之转移、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外部效力包括(1)法律地位的取代。债权让与生效后,在债权全部转让时,该债权即由原债权人(让与人)移转于受让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让与人而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但在债权部分转让时,让与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2)从权利随之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随同债权转移而一并移转的从权利包括:担保物权保证物权,定金债权,优先权(例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形成权(如选择权、催告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3)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的一切情况,对此民法典虽然未作规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该义务构成让与人的从给付义务,其中有关的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
    2023-04-21
    267人看过
  • 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效力
    (一)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收取的孳息首先充作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是主债权的利息,再次是主债权。3.对添附物的效力对于添附物,可以分如下情形对待:(1)添附物归第三人时适用物上代位的有关规定。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2)添附物归抵押人所有时及于整个抵押物。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
    2023-08-10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抵押物的代位物或者增建物的效力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
      1、抵押权设立后才产生从物的,如无特别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毁损、征收的,原则上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代位物。 风险提示:建议尤其如银行这样的专业金融机构定期关注抵押物的情况,如发现抵押物被征收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给付义务人发送通知并保留证据,避免给付义务人向抵押人给付完毕相关款项时丧失抵押物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权利。
    • 小产权的房屋的法律效力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采矿权承包合同的效力的内容包括什么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在司法实务中审查矿业权承包合同的效力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提供采矿劳务还是采矿权的变相流转。 2、承包人获取合法利益的形式为劳务收益还是对矿产品的占有、处分中直接获得收益。 3、在采矿任务承包期间,发包人(采矿权人)是否参与矿山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发包人在法律上是否仍然是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4、有关矿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调运、货款结算等行为是以发包人的名义进行还
    • 先履行抗辩权包括什么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1、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务责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
    • 物权效力的优先效力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学界历来存有争议。以史尚宽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而不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还有学者指出,物权之间存在优先性的观点在逻辑上也不成立,因为某一物权对另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