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劳动合同38条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16:30:21 50 人看过

一、失业金劳动合同38条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购买失业保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失业金的计算公式为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目前我国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一般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例如2017年上海失业金发放标准随着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变化: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660元每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328元每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1063元。

三、失业金领取期限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a、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b、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c、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劳动者只要和用人单位建立起了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在发放工资的同时购买社保,而社保中必备的一条就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让劳动者在一些特殊的离职情况之后,可以领取到失业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购买社保或者社保中不包含失业保险那么可以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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