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4 07:37:02 477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为十五日。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具体诉讼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n(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n(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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