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辞职规定的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23:06 308 人看过

关于职工辞职的规定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年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规定是什么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的规定是要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辞职是要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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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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